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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公司用员工的车辆,签订了租车协议,每月公司给这个员工支付2万元,这个员工每月也去税局代开发票给到公司,那公司还有义务给这个员工申报个税吗?还需要申报什么税吗?
老师好!去年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约定老板和老板娘的车,每车每月租金皆为2000元,一年下来就是24000元。因为在深圳,可以在微信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税目为“汽车租赁”代开环节征收了每人核定的个税0.8%,及增值税共计400余元。公司没有代扣20%的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现在有啥可以补救并且少交个税的方法吗?
老师好!去年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约定老板和老板娘的车,每车每月租金皆为2000元,一年下来就是24000元。因为在深圳,可以在微信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税目为“汽车租赁”代开环节征收了每人核定的个税0.8%,及增值税等共计400余元。公司没有代扣20%的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现在有啥可以补救并且少交个税的方法吗?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将公司名下的一辆车,以一个员工的名字租给了政府部门,已经签订了租赁协议,每个月付我司租金,那么这个员工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政府,代开发票时,税务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总经理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车跟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每月500,一年6000。500的金额不需要开发票。然后他还想将自己名下的另外一辆车再租给公司。同样也是每月500。一年6000。那请问这次用开发票吗?
老师,原材料领用多了,要怎么冲回?怎么做账呢?
计提的定存利息收入,所得税可以调减,在收到的年度一次性缴纳,请问这句话的描述正确么?如果不正确,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每个公司都有一个社保编号吗?
借方费用,贷方其他应付款,请问应付款增加还是减少了?
老师,驾校购入教练车,轿车记入固定资产哪个二级科目
请问老师,单位给车辆上的保险,中有一项取得的发票是:*保险服务*驾乘意外组合产品,需调增 么?属于商业保险么,给单位所有的车辆上的。
朴老师,电商的运费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来待摊吗?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电商店铺的主体有的是我电商公司,大部分店铺主体是集团的工厂。25年1-6月所有的运费(包括集团工厂店铺所使用的运费)都是我电商公司付的(大部分运费都是工厂的,因为卖的好的店铺主体都是工厂)。快递公司开的也是我电商公司的发票。25年7-12月的运费全是工厂付的。所以我想2025年1-6不属于我电商公司的运费我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在25年7-12月里,没有摊完的甚至摊在26年,因为主体是电商的店铺量走的少,运费也用的少。电商公司25年7-12月就不用工厂把运费开在成本里了。
哪些客票抵扣必须要公司抬头,哪些可以按个人抬头
老师您好,采购原材料,直接全部领用了,没有注明用在哪个产品上的,这个怎么核算成本啊
协会的会费收入,只是免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么?
您好,借:营业外支出 8000 贷:银行 8000,年度汇缴时纳税调增,因为保险费是固定费用(车辆有没有出租,都要发生这个费用),车辆的其他费用都可以在承租方入账并税前扣除。 政策 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1-11-12 17:42 广东省韶关市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且与个人签订租赁协议(租金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向个人支付租赁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符合支付租金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以及在租赁期间各项费用取得企业抬头的票据等条件,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按规定税前扣除; 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固定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