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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税款,计税依据是什么,劳务派遣公司的残疾人保障金有优惠政策吗

2025-01-10 22: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1-10 22:33

残保金计税依据是工资总额, 安置残疾人有优惠 30人以下小微企业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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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98 追问 2025-01-10 22:44

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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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11 10:04

参保金的年缴纳金额等于(上年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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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98 追问 2025-01-11 13:58

是24年申报23年的,按年申报,根据23年汇算表的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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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1-11 14:12

是第2年的10月左右,报送上一年度的数据的话,一般是根据上一年度申报个税的人员,并且结合账上的应付职工薪酬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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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残保金计税依据是工资总额, 安置残疾人有优惠 30人以下小微企业可以免税
2025-01-10
你好,这个是根据你的工资总额和平均人数来算的。
2023-04-11
你好 小于 30人不用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规定 1、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1.7%,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缴纳残保金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缴纳残保金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说明】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2023-04-04
你好 可以参考: 如果符合小微享受免交 是否需要备案 最好和咱们当地税局和残联确认下 不同省份可能有差异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 依据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
2023-04-11
同学,你好 不可以,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基数是在职职工人数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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