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支出

老师,我们是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当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出、出现了工伤对家属员工进行了赔偿,这个赔偿金是我方和甲方共同承担,现在甲方那边把这个事项写进了合同条款当中,在我们给他开票的基础上,他把赔偿扣下来,剩下的款给我们了, 我们是否可以按这个依据,将未收到的款项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合同有表明这个事情会款项扣除、双方都盖章了)
这个题税前扣除,这个题该怎么理解呢,是把工资支付给了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支付给个人了? 【计算题】甲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明细帐中列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合计200万元(含劳务派遣由甲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工资20万,临时工工资12万);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3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已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请问工资总额、三项经费可以税前扣除金额是多少?纳税调增金额是多少? 【解析】(1)工资总额应为20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要交个人所得税 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请问老师这个3倍的含义没有理解,能举个例子吗?
老师请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我有一笔支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这个我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了,应该是可以正常的税前扣除吧,员工通过法院打官司判定我们公司赔偿的金额部分
老师,以下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给指导一下吧: 1、提成律师工资和社保: 计提: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资/社保/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和税金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和税金 银行存款 2、律师办案支付:差旅费、资料费、餐费,给介绍人的介绍费(没发票)、礼品、预付卡等 (餐费、介绍费、礼品和预付卡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还是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送出的礼品和预付卡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支付水电费和房租: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老师你好,公司一个人出了意外事故,公司名义和一个个人总共赔12万,各自6万,这个有三方协议,医院的那些,收到钱写收条,收条需要和个人拍照不
老师,完税证明和完税分割单是一个东西吗
老师你好,我们单位有18个劳务派遣,每个月工资、社保劳务公司开劳务费发票,劳务公司给我开的劳务费发票是实发工资+社保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对吗,我的疑问是个人部分应该加吗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像4线城市的会计,工资大概多少?
老师,请问跨年的发票如何入账呢
能够指出你工作错误的领导,你觉得怎么样?
小规模企业税局通知补申报2015看收入所交的税款怎样入帐分录怎样做
我兼职的一家成品油公司,因为做不出危化证,所以不能进票面税收分类是“柴油”的库存商品,只能进税收分类是“燃料油”的库存商品,但是现在市面上在流通的基本上是“柴油”类的成品油了,导致目前公司销项基本没有在出去,进项也基本没有在进来,库存商品还有100多万,按这库存商品不含税的0.13算,进项税额应该还有158955.41元,但实际上我还有139882.66元(未抵扣)+36008.85(留抵)=175891.51元,175891.51-158955.41=16936.10元,进项比库存多16936.10元(导致进项比销项多的原因是,前面一两年购进一辆进项税额大概有七八万的汽车,目前还没消耗完)。
不超过500元的零星支出怎么入账,无票
你说这个赔偿金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然后个税给她上去。这个个税是不是应该这个人给学校?
辞退补偿做账,承担的个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支出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辞退补偿: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最后这个计算公式,有累进表吗?
最后这个计算公式,有累进表
这个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是按工资薪金累进表计算的?
公式里,免税收入额是计算的5000还是一年6万呢? 这个一次性补偿收入最后年终汇算清缴退税吗?
那个是单独申报,不参与年度汇算的
辞退赔偿必须要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吗?如果进入营业外支出不可以吗?有规定的税务文件吗
是的,那个是辞退福利,按会计准则就是那样做账
您刚才那段文字说,其收入是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免交。假如当地平均工资2200元,2200*3*12=79200只要一次性收入不超这个数就免
是的,只是申报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