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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电子税务局开了发票,需要冲红重开,怎么操作呢

2025-04-30 18: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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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15

您好,直接红冲就可以了,打开主页有个红字发票开具,选这个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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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直接红冲就可以了,打开主页有个红字发票开具,选这个就可以
2025-04-30
您好, 你们开的是全电发票吗
2024-07-30
如果在北京电子税务局中多开了一张发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红冲处理: 进入电子税务局,可在搜索栏输入 “红字发票开具”,快速查找该功能;或者通过选择 “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 进入红字开具模块。 点击 “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新增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界面。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 “查询” 按钮。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 “选择”,将选中的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选择冲红原因,点击 “提交” 按钮,提示《确认单》提交成功。 需注意以下几点: 不同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不同,以实际公司的流程为准。 若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当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 “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 时,或者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 “冬奥会退税标签” 为 “已申请冬奥会退税” 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 “非正常”“注销” 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也不允许发起红冲。 如果是数电票,在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是之前税控盘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红冲步骤如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选择冲红原因,点击【提交】按钮。点击【去开红字发票】,跳转到红字发票开具界面,再点击【开具发票】,完成红字发票开具。
2024-10-09
您好,这个的话,1是建议,直接红冲的这个,因为电子发票本身就是开一个红冲的正常发票
2024-03-19
同学你好 先申领电子发票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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