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下,发行股票换取长投,交易费用一般都是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成本法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如审计、法律服务费等)计入管理费用,但发行股票的交易费用不计入管理费用。权益法下,交易费用也不计入长投入账成本。
长投: 权益法下发生的评估、审计等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成本法下发生的不计入成本是吗?
老师,长投里的手续费权益法是管理费用,成本法下是计入成本里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权益法下,发生的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冲减资本公积,搞晕掉了
债务重组,债权人支出的审计费,如果换入的是成本法长投记入管理费用,如果换入权益法长投记入成本,对吗?
为取得权益法长投发生的审计费,手续费,交易费等记入成本,为取得成本法长投发生的费用记入损益对吗?
请问,现金流量表的支付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工资是统计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在税务稽查中,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之间的不一致经常受到关注。导致这种差异的可能原因有哪些?
支付工资和收回个人社保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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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电费单今年收到,如何作会计分录
财管31题怎么做,谢谢
老师,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3%,我给他委外加工,加工费税率是多少,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又是多少加工费的
老师,我北京的企业,我想要公示我的实际经营地址,请问怎么操作
啊,那很容易混乱了,那我得记住只是审计费、咨询费这些金额不多的成本法计入管理费用、权益法计入成本了,发行股票的费用都是冲资盈利;另外我今早问了一个问题还没懂,就是发行股票换取长投,那到底是是投资人?这个有点没懂,是被投资人发行股票?还是投资人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的费用:无论成本法 / 权益法,均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直接相关费用: 成本法(企业合并)→ 管理费用; 成本法(非企业合并)→ 长投成本; 权益法 → 长投成本。 谁发行股票? 投资人(买方)发行自身股票,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继续咨询发行股票的问题;既然是投资人发行股票,那股本增加了,看起来像是被投资人投资了投资人的账务处理,日常中对方投资了我们,我们的股本才会增加呀
投资你们了你们的实收资本才会增加
所以这股本其实是投资方的股本增加了,看起来投资方既是发行股票获得长投,又是获取了股本,是投资方也是被投资方
同学你好 被投资方增加实收资本 投资方增加长投
投资方做的分录,分录是:借长投(股票公允),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个股本是指被投资方的的股本?也就是发行股票的的投资方?
分录中 “股本” 是指投资方的股本 。当投资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如股票 )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对价时,会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公允),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分录 。此时,投资方是发行股票的一方,发行股票会使投资方自身的股本增加,记入贷方。 被投资方获得投资,账务处理是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 )等,和投资方的 “股本” 不是同一概念
如果不是投资来说,本身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圈钱不是吗?会做借银行 贷股本 差额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个概念和实收资本不是一样的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老师你上面说概念不一样…
发行股票不只是为圈钱,它是企业重要融资方式,可助力企业发展,虽有不良案例但不能一概而论。 股本用于股份公司,核算发行股票面值,发行溢价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收资本用于非股份公司,核算实际收到投资者作为注册资本的投入,投入超份额部分计“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
股本用于上市公司的核算科目;实收资本用于非上市公司的核算科目。重点是,我想知道非上市公司,投资方,用增发股票换取长投,分录:借长投 贷股本 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的借长投调的是被投资方的账,也就是投资方获得长投没错,问题是贷股本 这个股本到底是投资方还是被投资方的?
在“用增发股票换取长投”的业务中,“贷:股本”这个科目对应的是投资方的。 投资方增发自身的股票,付出股票作为对价取得对被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此时,投资方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由于增发了股票,自身的股本增加(贷记“股本”) ,发行价格超过股本面值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方投入的股票时,会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如借记“银行存款”(如果是股票发行款先到账)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视被投资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定)等科目,与投资方记录的“股本”不是同一回事。
投资方发行股票,钱不是投资方收到的吗?不要钱而要长投;把这个钱给被投资方,被投资方视为股本增加。这种方法很特殊。
投资方发行股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并不是把发行股票的钱给被投资方哦。 投资方通过增发自身股票,是直接将这些新发行的股票交付给被投资方的原股东(或者相关交易对手方),以换取对被投资方的股权,从而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比如 A 公司想取得 B 公司股权,A 公司增发股票给 B 公司的原股东,作为交换,A 公司获得 B 公司的股权,A 公司支付的对价是自身增发的股票而不是现金。B 公司的原股东成为 A 公司的新股东,而 A 公司在账务上就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股本”(代表自身增发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以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有溢价的话) 。 在这个过程中,被投资方 B 公司可能只是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其所有者权益中股本等项目不一定会因为 A 公司发行股票取得股权的行为直接增加,只有在被投资方自身增发股票等情况时,才会导致其股本增加。所以这种以发行股票取得长投的方式是企业合并等投资活动中常见的方式,并不是您理解的那样把钱给被投资方视为被投资方股本增加。
A公司支付的对价是以增发股票,那就是发行股票,相当于转让一部分股票获得长投,那股本应该是减少才对?可能要追溯到一家企业正常发行股票:借银行 贷股本,这个性质就是发行股票获得筹资款。
这种理解存在一些误区哦。当 A 公司以增发股票作为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股本是增加的而不是减少。 从会计分录角度来看,A 公司增发股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达到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比如增发了一定数量的股票,会做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长投的入账价值) 贷:股本(按照增发股票的面值计算)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的部分,若发行价格等于面值则无此科目) 这和企业正常发行股票筹资是类似的,都是增加了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从而导致股本增加。 例如 A 公司为取得 B 公司股权,增发了 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每股 5 元,此时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 万 贷:股本 100 万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0 万 所以,以增发股票为对价取得长投时,股本是增加的,而不是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