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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怎么区分呀?

2025-05-08 07: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08 07:27

劳动合同双方是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劳动合同报酬多为按月支付的工资,有稳定性;劳务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如按次、按时或按项目结算,劳动合同下劳动者享有社保、带薪年假等福利;劳务合同一般无此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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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00 追问 2025-05-08 07:32

劳务合同可以按月发工资,按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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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8 07:36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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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00 追问 2025-05-08 07:40

与公司存在长期劳务关系,费用也是按月支付的 就是单位没有上社保,这个要按什么申报个税,有什么税收政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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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08 07:42

按劳务申报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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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双方是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劳动合同报酬多为按月支付的工资,有稳定性;劳务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如按次、按时或按项目结算,劳动合同下劳动者享有社保、带薪年假等福利;劳务合同一般无此类待遇
2025-05-08
你好,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工资报酬;而劳务者的报酬是根据《合同法》中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取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024-09-21
你好 一、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上从属于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不具有从属性,双方始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 三、标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行为,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的标的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劳务合同一般是依据劳务结果支付劳务报酬。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 四、工作方式和风险承担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从事劳动一般是利用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并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其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务活动,根据双方的约定来承担风险(大多数情况下由劳务提供者自行承担风险)。 五、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中的合法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方式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六、法律干预强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极强的法定性,国家法律干预强度很大。无论是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强制必备性,还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准性,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等都体现出国家法律对人权保护与劳动者生存等问题的高度关注。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国家的干预性也是非常强大的。 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劳务报酬等各项条款均可自行协商,法律很少干预。劳务合同在履行中也很少有国家干预的情况。 七、法律适用不同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 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八、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争议纠纷一般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务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李先生妻子的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说劳务合同条款里有关于补偿金或者违约金的具体规定,可参考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果李先生的妻子认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合同违背合同约定,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以上便是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建议大家签订合同时做出区分,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1-03-05
你好,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工资报酬;而劳务者的报酬是根据《合同法》中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取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022-05-20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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