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是出租方需要区分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如果是经营租赁就比较简单,分期确认收入。 2、是的,你们开租赁发票给对方。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在对方租赁的房子,然后我们又把房子租赁出去,对方给我们开了一张1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房租,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做账直接就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卅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出租房屋,按照经营租赁,房屋租赁的业务,按照5%简易计税计证,这次丰巢公司付给我们6000元占用了我们的场地放快递柜。我们给他开发票,原来我们的发票开的品名是经营租赁,房屋租赁费,这次我开给他们的话开经营租赁,租赁费这样可以吗?因为他不是房屋租赁,算是场地的租赁。按照5%缴税。可以吗?
老师,你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租的厂房,分租了部分出去,我们开了专票,请问下,怎么做账?这个收到的租金还是交给了出租方的,因为出租方给我们开了发票,我们分租部分出去,对方也要我们开票,我们开了,但这个账应该不是其他业务收入吧,因为这个租金,我们还是给了出租方,等于是把收到的发票,开了部分给别人
老师,我们公司自建了厂房酒店停车场等,直接对外出租交的增值税多,我们想再用我们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和一个自然人股东注册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把房屋都租赁给这个公司,然后再出租出去,我们这个合同应该签成什么合同呢?
我们单位的土地是租赁政府的,按年交租金这样子,然后在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和办公建筑物用于经营生产,属于制造业,没交过房产税,老板认为我没有房产证为啥要交房产税,现在是我们厂房有一部分被租出去了,对方单位要求开租赁费发票,一旦开了租赁发票,税务就应该可以稽查出来,我们需要补缴房产税,我想有啥政策文件能说服老板把这个房产税给交了
某公司一般纳税人,假设销售茶叶5000万元,销售利润按照20%测算,请帮忙测试下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合计应缴纳税款,实际利润等金额
月末结转成本,是按照发票金额结转,和当月出库产品不对应,如何结转成本
你好老师,我公司2025年5月修改过注册资本,从50万变更为5万,章程写的时间是2025免12月31日实缴,但到26年1月才实缴完成,会不会面临罚款,没有在规定时间实缴
我们24年已经给客户开具发票,客户现在因为发票抽奖需要重开,抬头、型号、数量、金额都没错,可以拒绝重开吗
老师,有关于银行余额调节表的制作,老师,我是1月份银行项目的进行了调整,我2月份同样有差异,我是接着1月份的继续做吗,老师,我是有差异每个月都做一个吗?
安徽婚假是多少天???
老师晚上好,请问申报项目地个税,提示单位无有效税种信息是什么意思呀,上个月还是正常可以申报的,请老师解答
老师,请问公司没有钱股东汇款给公司是做往来款还是做借款呢?(董孝彬老师)
老师,短期借款利息费怎么做分录
老师计提工资和发放都用工资表做原始凭证吗
可以根据附图的判断标准判断一下~
老师,应该是经营租赁。这个应该不属于融资租赁吧?租期才5年么
我们作为供应链企业,也可以给对方个人开具房屋租赁发票,一般纳税人的话,不动产租赁是开具9%税率的发票吗?
是的,那就是分期确认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就行。
老师,那投资性房地产又是哪种情形适用呢?只有房地产公司才适合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来核算吗?
可以开房屋租赁发票,是9%。
投资性房地产和经营租赁不冲突,你们的自用厂房转为出租确实是应该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内容里面的“已出租建筑物”就是指经营出租的建筑物。
老师,我们财务经理说是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只适用于房地产企业。她说的对吗?
不对哦,投资性房地产没有规定行业,只不过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比较多而已。
老师,那我们这种情况,是用租赁业务来核算还是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呢?我们确实也是出租出去用于赚取租金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是政府的,我们公司在政府的土地上自建厂房。
租赁业务和投资性房地产不冲突呀,你们需要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这个处理和租赁准则里面出租方的经营租赁处理不冲突的,只是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单独有一个准则。土地使用权你们没有付出让金,没有记账的话就不用处理。你们的厂房原本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老师,那我们这个情形,究竟是要用租赁业务来核算还是用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呢?
老师,我们有产权证的,有交房产税的
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 你们土地使用权有做账是吗,计入无形资产的?也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老师,您说的是当时购入土地使用权是应该计入无形资产?我还没有看之前的账的。
土地使用权自用的话,是计入无形资产。可以看一下之前怎么记的。
老师,那怎么区分租赁业务和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我们这个业务,究竟是用租赁业务来核算还是用投资性房地产来核算更合适?
你可以这样理解,租赁准则里面出租方经营租赁的处理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是相通的,你按照租赁准则也是这么处理,你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也是这么处理。租赁准则里面写的比较简单,投资性房地产规范的更加详细,我一开始就说了呀,两者不矛盾。
参考应用指南,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就只有这些,着重讲的是租金的处理,租赁激励的处理。
像第4点折旧和减值,如果投房是成本模式,折旧是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规定是一样的。
老师,怎么选择后续剂量是成本模式还是公允模式?
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但如果选择公允价值计量需【同时】满足2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老师,那如果选择总成本计量来核算呢?
老师,那如果选择用成本计量来核算呢?
选择成本模式自行选择就行,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