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嗯,这种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一般提供情况说明和总提单的复印件。
朋友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在没有财政局审批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情况下,一年内为一些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业务了,今年被别人发现,并匿名举报到当地的财政部门了,现在这种情况下,她已经按流程提供资料,去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财政局也已经审批,可是匿名举报的人,让财政局对这个公司进行罚款,并对公司法人进行社会公告,加入违法失信名单,现在这种情况下,朋友想咨询一下,怎么解决这件事,首先1代理记账许可证已经审批,并取得放回公司了2匿名举报人没有我朋友无证代理记账的证据……可以给下建议吗老师
1.品种法核算成本时,因为不是批量生产,一个月生产品种多数量少,工人工资不是计件而是计时的,如果按照实际的工资,机器设备折旧和水电费分摊的话,算出来的成本会很高,老板不愿意,但如果不分摊的话,最后都结转成了存货了 , 所以帐上显示的存货会很高,实际上半成品没那么多,要如何处理?2.出口退税联上面的运输工具名称与报关行提供的报关单上的运输工具名称不一致,提单上面的提单号与报关单上面的体验单号也不一致,报关员解释说就不一样,报先报关后出提单,报关单上面的号码它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所以跟提单上面的那个单号就不一致 ,但是税局的说,这两个必须一致,否则会影响出口退,到底是一致呢还是不一致,那要怎样才一致?
报关单境外收货人与付款人不一致,有没有问题,该怎么解决?因为有很多国外客户他们在香港那边有办公室然后他们汇款就是从香港那边汇到我们账上,但是我们发货的话,报关单上面嗯跟提货单上面都是他们总公司的名字,因为要把货物寄到国外他们总公司那里去,如果说是填香港那边的话,这个货物出不去 怎么解决?
老师,我是深圳的。我司通过供应链FOB出了一批货物到香港。退税不知道怎么操作。供应链这边只给我报关单,车辆载货清单,代理出口证明(收到国外货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国内的进项发票,那这样就可以去申请退税吗?但是有一些费用比如供应链的代理费,运输费其实是国内我公司支付,供应链这边同一开发票为服务费,6%的服务发票。请问这个发票是否会影响我司退税?是否需要供应链那边分开两项开发票?比如代理费是多少列清楚开?
我们公司是中间商,按客户需求买进直接销售给客户,货物直接从由客户司机到供应商处运到仓库,我们公司没有出入库,想咨询一下我司开票仍然开的商品发票,这种情况还需要三方签署出入库的单子以及送货清单吗?税务方面会有哪些问题老师,上面是刚刚提问的问题,还有几点问题想再深入了解1、我们公司没有仓库,那么我们在库存核查的部分实际是不真实的2、运输部分是由我们客户直接派车运输,我们无法提供运输单据3、由于客户直接派车运输,那么供应商给我们的送货单就不存在详细的承运人,以及我司也没有人签字证实接收了货物,我们给客户的送货单也无法提供承运信息这几点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提供总提单和情况说明,税局不认可是不是不能退税了,只有这一种方法了吗
你好是的,基本上就是这样子,除非你们当地有另外的要求。这种只能跟税务局确定,是没办法100%保证的。
老师,这个提单出具是怎么一个操作流程啊?为什么货代不能出
你好,因为提单一个柜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