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向子公司开具物业服务的发票,然后子公司再向母公司支付物业费用。

一个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目前只投资了一家全资子公司,这家母公司的办公场地和子公司为同一场地,法人也为同一法人,母公司没有设员工,每月的账务处理由子公司的会计做,也没开展别的业务,房租水电费用全部由子公司承担,这样合法吗?
老师,母公司为子公司支付的前期费用,装修,房租/物业,电缆线、电柜等发票都是开给母公司的,母公司应该怎么入账?入什么科目?开票给子公司时做什么科目?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租赁了一栋办公楼,办公楼的租金、物业、水电费都由旗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承担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把一大部分房屋租金按面积分摊给了母公司,并和母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种情况物业和水电怎么分摊给母公司呢?用开发票给母公司还是把物业开给子公司的发票复印后直接入帐到母公司?
现在是子公司的业务,母公司和外面签的合同,收的钱,对方开的发票也是给母公司。假如收到5万学费,给对外代我们培训的学校支付4万学费,剩一万给子公司。怎么处理可以让母公司只是代收代付费用,而不用把收入成本记到母公司的?
老师,母公司给子公司代付了房租以及物业费之类的一些费用,发票是全额开给母公司的,这个应该怎么做账?母公司给子公司开发票的话应该怎么开?
母公司经营范围没有租赁,那开票是开服务费,还是房租?
实际提供了转租服务,就可以开具转租服务的发票,也就是租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