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思路是: 原销售的 21 条货物(总价款 31500 元)全额做退货处理,你们开具 31500 元的红字发票,对应全额退款 31500 元(已退 30700 元,差额 800 元后续补退)。 额外支付的 800 元,作为一笔 “新业务”(即你们向他们提供了换出的货物,或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他们单独支付 800 元给你们,你们需针对这 800 元开具蓝字发票(货物名称与原货物一致,体现 “换货补价” 的实质)。 这种情况下,800 元属于新的应税行为(相当于他们为换得的货物额外支付的款项),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收取的款项需开具发票,因此需要单独开具 800 元的蓝字发票,税率与原货物一致(如 13%)

老师您好!我5月份接手了老会计的账,发现他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季报固定资产原值是上一季度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来年重新清零计算,但是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又和手工账本一致。一季度他4月已申报(一季度期末原值72多,累计折旧3.3万多,账面价值69万),2025年汇算清缴原值225万多,累计折旧159万多,我现在接手之后二季度该怎么申报呢?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我的意思是退款30700元 然后退票30700 800元的换货费我们不处理了 但是这样不行对吧 老师 按照您说的那我们还是按照对方提供的思路来吧。不过我这800元的应税项目名称应该开什么呢
开货物的发票给他们
那如果开货物的话我得开数量单价 我的库存不就不对了么
你之前不是开的31500负数吗?那你现在开八百正数之后不是正好吗
得考虑数量吧 老师 就是我31500元的发票已经是21条货了 他买了21条我退了21条 这个800我再开一条货物,那我不就成了退了22条?
开蓝字发票呀 不是开红字
那意思是我卖给他800一条货 ?但是这个我不可能走库存的本身就是换货的
换货的就是开了退回的负数发票 再给人家开蓝字发票呀
本来买的A换成B;那你开了A的负数发票再开b 的蓝字发票才对呀
换货还是原来那一条只不过换成了新效期的,我开蓝字发票的话我应该开成什么样的货物名称呢 比如这个换货的叫导管吧 那我800元开蓝字导管1条单价800元吗?还是开现代服务*货物更换费 税率6%800元呢
我是觉得这个800肯定不能开货物 开货物数量就是1 那我相当于卖了一条货 但是我没有卖 只是把之前的1条货换成了现在新效期的货
看不到你的问题呢,咋回事
我是觉得这个800肯定不能开货物 开货物数量就是1 那我相当于卖了一条货 但是我没有卖 只是把之前的1条货换成了现在新效期的货
开货物的发票才对哦
那我的数量怎么写,我没有新卖货,不明白呢
换货成B了不是吗?你开B的发票才对
咋跟您说呢 就是一直都是导管 换货也是把这个A今年5月到期的换成A今年12月到期的 您明白吗 我没有卖货 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品 只不过因为换货导致原先1500一条的单价由于800的换货费 长成了2300元一条 我之所以纠结就是因为额外多出来这800不是一条正常货物的价格 而是因为换货增加了原本的价值
那你就按八百来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