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节点的进度结算单不能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因取得中标通知书、提交提货通知单时,设备控制权未转移给甲方,不满足收入确认(客户取得控制权)条件,也不符合产出法基于控制权转移的计量要求。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 A、B两种型号的 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 合同起S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 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 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 度为 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 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 2编制甲公司 2019年12月31 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A、B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合同起S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2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A、B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10分)2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5分)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5分)
2019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 A、B 两种型号的 设备,合同总价款为 3000 万元,设计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 合同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 5 日内付清。2019 年 7 月 4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的款项,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 度为 60%,实际发生设计费 1300 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 650 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 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 2.编制甲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设计A、B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00万元,设计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由乙公司验收乙公司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余款在设计项目完后由乙公司验收合格后的5日内付清2019年7月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款项,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完成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为60%,实际发生设计费13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尚需发生设计费650万元。甲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要求:1.甲公司应在2019年12月31日采用何种方法确认提供设计劳务的收入?理由是什么?(10分)2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5分)3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5分)
老师,和单位签劳务合同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商业企业 ,生产性资金和非生产性资金怎么填写?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供应链公司,别人开给我们免税的牛肉,我们可以开出去免税牛肉吗
老师好,员工1月2月已经在我们公司任职了,都没报个税,申报3月份个税的时候一次性报3个月的收入可以吗?
老师好,小规模公司一季度开票32万,正常交了税了,二级度红冲了一季度的发票2万,又开了一张1万的发票,那二季度报税销售额填-10000吗
面试铝厂出纳,公司要求入职家访,这是合理的吗?会不会要我家人签什么不合理的文件,这件事我要注意哪些
7月份的发票8月份可以抵扣吗
老师你们那边个税小规模报经营所得个税,免征征值税的部分报个税时放到收入里一起报吗
老师,公司在中石油买了5万的卡,卖出去也是副卡5个1万,然后中石油给我们优惠3000元,就打到我司主卡,中石油开票也是开五万,等到下次我司充主卡五万的时候就只付47000元,还是开五万的票,就是相当于优惠的这部分是我司的利润,但是他们给我们开票又是开五万,老师发票怎么开具合理,账务怎么处理
老师,9月1号起社保新规是怎么个情况,像这种小微企业该怎么办?
这个地方是否有可以讨论的点,既然设计、采购、施工作为一项履约义务,那么设备是否就不属于单独的履约产品,该合同的最终交付的产品应该属于整个工程,任何对于施工进度的推动都能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而单独将设备控制权转移作为判断点,是否相当于将设备作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执行,且考虑到EPC项目设备金额巨大,跨度时间太长,如果以设备验收作为收入确认的节点,那么很可能出现前几年项目都没有收入,而到验收当年又一次性确认大额收入,是否不具备合理性?还请老师解答。
在 EPC 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作为一项履约义务且采用产出法时: 前两个设备节点的结算单通常不能直接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因未体现整体履约进度及控制权转移。 讨论点在于:若设备是整体义务的一部分,单独以设备节点确认收入可能隐含 “分拆义务” 的逻辑矛盾;但完全以最终交付确认,可能导致收入确认集中、不及时。 需结合产出法核心(反映向客户转移价值的进度),判断设备节点是否实质推动整体履约,再确定能否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