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这个可以抵扣的,按9%
老师好,请问员工坐飞机出差,开具有公司抬头的电子普通发票,没有个人行程单,请问可以计算抵扣税额吗?火车票计算抵扣的税额本期不抵扣是不是记入:待认证进项税额?
请问公司临时员工坐飞机出差,开回来的飞机票抬头是他本人名字,没写公司名称,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请问员工出差的飞机票是个人抬头公司可以报销么
老师,公司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开的发票是个人的,可以入账吗,还是开公司抬头
老师员工坐飞机出差报销飞机票是用个人信息的行程来报,还是开增值税普票发票(公司还是个人抬头的发票)来报呢 飞机票能开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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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企业自发自用的光伏电量账务处理中,内部结算-光伏发电成本增加在什么类别?
公司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上货币资金余额5万元,资产处置损益是多少
下列各项中,企业应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有 ( )。 A.以公允价值为 500 万元的自产农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B.以公允价值为 300 万元的自用专利权换入一批公允价值为 300 万元的材料 C.以公允价值为 6 000 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换入公允价值为 5 800 万元的生产线,并收到 200 万元的 补价 D.获得政府无偿提供的公允价值为 8 0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 老师C选项200/600=33.33%,不应该选吧
公司收到了一张数电发票,税号对但是公司名称错了,是我们之前的名字,改的有2年了,这个发票还能用吗
你好老师,集团内部公司之间业务往来,开具的承兑发票,分别挂在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合并报表需要抵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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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知道2年的年金现值的系数和5年的年金现值系数。那我需要求3年的年金现值系数,可不可以把5年年金现值系数减去2年金现值系数年金系数?
老师您好,实收资本认缴快到期了,我们账上现金有30万。直接存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这个钱是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实收资本。用这钱再付房租,但是付房租是第三方微信支付也不是银行存款。请问。可以吗
请问老师,有发票开个人抬头的条文规定吗
你说的这个是行程单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什么行程单?就是员工开的飞机票,购买方信息是个人的名字,这个发票如果可以报销抵扣,有没有条例规定
行程单就是机票,长方形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你把这个拍我看下吧
不是行程单,就是正常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这个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这个还要附上行程单才可以
是就样的发票,可以给他报销吗,是公司员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08:12来源:樟树市税务局访问量:83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民航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以下简称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
二、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样式见附件1。
三、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四、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六、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二)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购买方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行程单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八、电子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行程单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九、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你这种不可以,要开公司的
而且个人行程单今年9月30日前收到的纸质还可以,9月30日后就不能抵扣了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文件
不抵扣,就是报销,走费用。
个人那里是员工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也不能,要开的公司的才可以的
刚才特地打税务局电话确认了,要那种纸质的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