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完全没有虚开发票的风险, 货物也收到了,发票也到了,只是这个清单错了,然后,又按照正确的出具给你司了, 这个不是虚开发票的情形。 【虚开发票是,没有实际交易,或者说,本来是2元,故意开成200元等等】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今年把2025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提交后系统自动带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数据,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281万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42人,我们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2万多,减免4000多元,要补3.8万多,这个系统自动带出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能改少点不,交的太多我们小企业交不起
公司投资外面一家公司,现在退出股权,取得了10万的投资收益,现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增所得税吗
老师好,请问公司名下所购买的电动汽车安装的充电桩及安装费是并入车辆原值计入固定资产,次月随车辆一起计提折旧,还是说充电桩及其安装费单独计入固定资产,按充电桩年限单独计提折旧?
老师我有一个问题:我们卖房价格比较低,又因为系统过不了关,多开了发票,多开的这一部分我们是收不到钱的,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请问老师 税收滞纳金500多块钱 一年多了一直忘记缴费 这个问题严重吗 现在补缴的话还有处罚吗?
企业支付债权转让款计什么科目
其他应收款在借方还是贷方是别人欠公司的款?
请问,分公司聘请了残疾人,总公司缴纳残疾人基金的时候能填写分公司的这个残疾人吗?
EXW出口方式,比如有杂费100,然后开具零税率发票的时候,要不要把杂费扣除掉?
老师, 小规模人力资源公司 ,给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采用差额征税5%开票 ,1月份因为税务政策变化, 当月没开发票,发票在2月份按6%开的, 2月份成为了一般纳税人,现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 系统提示要先申报小规模季报,请问这季报该怎么填报?如果零申报的话,是不是2月份要补交1月的增值税费?
那发票开具时间早于这个更正后的随货同行单日期会不会有其他税务风险呢
不会的, 税法上的规定是,如果有真实的业务,哪怕提前开了发票也是可以的, 比方说, 税法上纳税义务的规定,合同约定了出货日期的,按照出货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如果货未出,但是,发票先开了,那么,就按照开具发票的日期,确认为纳税义务的当天, 既然,出卖方开了发票,纳税义务就发生了,对于购货方来说,收到发票,就可以抵扣了, 因此,没有税务风险。 另外,就像你家的业务,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疏忽导致 单据的日期上有了错位,是不存在税务风险的。 税务风险就是 偷税漏说抗税 等等, 你家的业务对于上述风险一样都没有涉及到。
多谢老师解答,如果税局抽查刚好抽到这一笔,对随货通行单和发票的日期存在质疑,那我直接回答是供应商疏忽导致单价出错,后补开正确单价的随货同行单,才出现了发票时间早于了货单的时间,这样的回答也是没问题的吧?
对的,理解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