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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库存商品过期的损失,不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吗?

2025-10-03 18: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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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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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03 18:09

您好,商业企业库存商品过期损失,通常情况下不算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而是算正常经营损失,所以增值税上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企业所得税也能在税前扣除,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力管理了,比如有完整的库存记录和促销记录;不过,如果是因为你管理明显不到位,比如仓库该冷藏的没冷藏导致提前过期,或者采购了一堆卖不掉的东西,那就会被认定为管理不善的非正常损失,这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就要做转出处理,比如商品成本10万,对应的进项税是1.3万,转出分录就是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113000贷记库存商品100000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0,最后这笔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但企业所得税前就不能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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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属于,这就是属于因为你们管理没到位,导致他变烂了
2024-06-29
同学 这个是这样 22000-3000得到
2022-10-28
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净额是(35860)=36000%2B22000*0.13-3000
2022-10-28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为核算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而制作的原始会计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证明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发生费用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务票据、完税凭证、收据、分单等。 所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包括上面二类。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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