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稍等我看下
转入注册资金和赎回理财产品 两个会计分录怎么写
个人独资点填报经营所得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哪里需要手动填还是自动出数据?老师
老师,有销售退货的,请问退货的是需要跟正常采购的发票分开来开具吗?现在有个问题就是我们退货的单价比当月采购的平均价要低。请问这种退货的要怎么开具发票?
其应付的期末余额是负数的话,是不是代表其应付在借方?如果其应付为-1,然后科目重分类,借其应付1 贷其应收1,那这样不就是其应收-1了吗?其应付的正数是在贷方对吧老师,那这样是不是代表A在其应付里已经扣掉了,而且这样-1和-1不就变成-2了,我搞不懂为什么分录会做成贷方其应收,请老师解答一下
虚拟主播公司给本公司旗下的主播通过第三方平台充值钻石,进行打赏,第三方平台开具的技术服务费发票,这种发票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还是作为广告推广服务,按照收入的15%入账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7月份通过二手交易市场卖掉了公司的车,这个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系统提示发生了应税行为需要进行申报,但是税务系统里面没有显示买卖的金额,我公司也没有开过发票。问题1是否需要申报,申报是不是要和已开具的发票一起合并申报。问题2申报这个季度缴纳增值税的收入中如果包含了卖车的收入,营业收入是否要保持一致。问题3卖车的会计分录,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借款怎么做分录
工程合同签68万,和政府签了重组协议开票65万,这个要怎么出分录?
老师,个体工商户申报经营所得,上季度是核定征收,本季度申报改成查账征收了,这种情况怎么申报啊?而且三季度没有销售额!
请问第39题答案里面为什么没把消费在计算成是维护建设税?为什么没把那个消费税跟增值税加在一起来算了?
这是直播电商行业,有些难度的
直播号 :若你以个人名义在快手平台带货,与平台或供应商仅为劳务合作关系,取得的佣金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交税,适用20%-40%的税率,由支付方代扣代缴。若你注册了个体户执照,以个体户名义与供应商、平台签订协议进行直播带货,那么从供应商或平台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自行申报纳税。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双方的合作模式为个体户与供应商的合作,注明服务内容、佣金计算方式、结算周期等,以证明该业务是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团长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取得的带货佣金收入,应计入公司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支付给外部主播和临时演员的费用,若无法取得发票,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式:一是与临时工签订《劳务协议》,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支付时代扣20%-40%的个税,在个税系统中申报,申报记录可作为入账凭证;二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结算,企业与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平台与临时工建立合作关系,企业支付费用至平台,平台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平台代发报酬并完税。 在开票走账方面,直播号作为个体户,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超过则按1%缴纳增值税,同时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团长号作为有限公司,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开具相应的发票,如信息服务费、直播服务费等,税率一般为3%或6%,同时可将合理的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老师非常专业,这里我还有个细节问题,就是我的直播号和团长号一旦申报了收入,那供应链的销售数据也就跑不了,他们如果不申报收入,我牵连我们吗?然后这些直播号和团长号都是注册在浙江,实际在山东直播站在税务老师角度,需要合同或哪里备注什么没呀,税都交给了浙江,直播又在山东一个场地的。如果供应链愿意申报收入,我们开票给供应链的佣金肯定不能一个,佣金只能税前抵扣5%,还有哪些具体品名开给供应链呢,合同是否要备注哪些事项呢?
如果供应链不申报收入,可能会牵连到你们。因为你们与供应链有业务往来,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可能会关注到你们之间的交易真实性和完整性。若供应链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而你们的申报数据与供应链的数据不匹配,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质疑。 直播号和团长号注册在浙江,实际在山东直播,从税务角度来看,合同中可以备注实际直播地点等信息,同时要确保在浙江按规定申报纳税。虽然实际直播地在山东,但纳税地点一般是根据注册地来确定的,不过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直播场地租赁发票、水电费发票等证据,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如果供应链愿意申报收入,你们开票给供应链除了佣金外,还可以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开具“直播推广服务费”“广告宣传费”等品名。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佣金计算方式、结算周期、开票信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特别是要明确收入的性质和税务责任,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好的感谢老师都细心回答,直播号和团长号能不能是同一个法人呀或者股东呢?然后我如果成立一个个体户去承包外部主播和临时演员,然后开票给团长号这样是不是也可以的?那我个体户跟外部主播怎么签合作呀,这个个体户开票票给团长品名开什么好些呀?
直播号和团长号可以是同一个法人或股东,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根据平台的关联主体管理规则,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的不同账号可能被视为关联主体,若其中一个账号出现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他账号 。 成立个体户去承包外部主播和临时演员,然后开票给团长号是可行的。这样可以将相关支出作为团长号所在公司的成本进行税前扣除。个体户与外部主播签订合作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合作模式与期限、工作时间与地点、报酬与支付方式、知识产权归属、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个体户开票给团长号时,品名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开具,如“直播服务费用”“劳务服务费用”“演出服务费用”等。具体的品名应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相匹配,且要符合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明白了,那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直播号是个体户,团长号是公司,那跟供应链签合同是两个都要用各自执照名字去和供应链签是吧,有人说直播号升级个体户也是按劳务报酬交税吗?
1. 建议分别用个体户(直播号)和公司(团长号)的名义与供应链签合同,明确各自业务责任。 2. 直播号升级为个体户后,若有独立经营架构(场地、成本等),收入按经营所得交税;若仅为个人劳务通道,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
明白了,非常感谢老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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