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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10月新增的所得税报表里,要填2列工资数据,第一项是不是填的就是应发工资加各项税费那些。第二项,我们建筑公司发放工资,当月计提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过一下平了,贷方就挂的其他应付款工资,全部通过其他应付款工资的怎么处理,当月工资当月计提全额申报个税,现在个税系统上是1-9月的全额应发数,不管发没发,全部给申报了,但是账里,当时计提的时候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平了,只是把工资全部挂到了贷方,到时候发工资的时候下的其他应付款工资,现在是其他应付款工资挂的未付的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只有一个工会经费未付,这种怎么填呢,我要是和系统填一致金额,账里的报表应付职工薪酬倒是能一致,就怕年末发不完工资,调增的时候不行,到底怎么写第二

2025-10-23 22: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3 22:21

您好,第一项填你账上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全年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第二项填你公司今年实际发到员工手里的所有工资,计算方法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发生额加上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发生额,如果第一项比第二项大,比如100万大于80万,差额20万就是年末没发的工资,需要在当前报表做纳税调增,等明年实际发掉这20万后,在明年汇算清缴时再把这20万调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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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3 23:02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加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不是就重复了金额,虚增成本了,老师,我这个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就是当月全额的工资金额,计提工资的时候直接过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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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3 23:07

 您好,所得税申报表只认“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所以需要把通过“其他应付款”发放的工资“还原”到“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 第一项填你们计入成本费用的总工资(即“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全年贷方发生额),第二项填你们实际发放的总工资,这个数需要把“其他应付款-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即实际发放额)加回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里,即 第二项 =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发生额 %2B 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发生额,这样处理不会重复,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只反映了通过它直接发放的极少部分(如工会经费),而大部分工资的发放体现在“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两者相加才是你们公司全年实实在在发出去的总工资,这样才能和第一项计提的总成本正确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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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5:55

主要就算加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和个税系统的数字还是不一样老师,怎么处理,个税系统现在申报了1-9月的应发工资100万,我要是把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转到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只是发放了一部分80万,还有20万没发,不是说要和个税系统对比吗,怎么报,第二行的数字不能扣个税和个人承担社保吗,我的其他应付款工资是扣掉个税和个人承担社保的,分录怎么做才能还原老师,现在个税和个人承担社保都是次月缴纳,只有工资是很久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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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4 06:00

 您好,所得税申报表的 实际发生额 (第二栏)只关心实际发放的 税前工资金额 ,它不扣除个人社保和个税,因此咱需要用个税系统的申报收入(100万)减去已申报但未实际发放的金额(20万),得出实际已发放的80万作为第二栏的填列数。 计算第二栏时,不要直接使用账上 其他应付款 的借方发生额(因为那是净额),而是要用 其他应付款-工资 借方发放的银行存款80万 %2B 代扣的个税和社保20万,得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100万,再减去咱那20万未发放的部分,最终得到80万;或者更简单地,直接取个税系统里那些 税款所属期 对应月份已经实际支付了的收入合计数80万来填列第二栏,这样才能保证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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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6:43

个税系统100,第二栏填80,不是还有差额20吗,老师,个税口径是实际发的时候报,那不是我填80又有差异了,主要我账上怎么做分录调整,我还在其他应付款工资里挂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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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6:45

就害怕个税100,我填80,预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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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6:46

我能不能按照个税系统的100填,但实际上还有20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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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4 07:02

 您好,不能,你必须按照实际已发放的80万来填第二栏,因为所得税扣除遵循收付实现制(以实际发放为准),而个税系统的100万是依据税法规定在计提申报时就完成的义务,两者差异的20万是时间性差异,税务系统允许这种因政策差异导致的数据不一致,不会因此产生预警;你账上那20万继续挂在“其他应付款-工资”即可,无需做分录调整,等到实际发放这20万的月份,你再做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工资 20万,贷:银行存款 20万,并在发放当期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将这20万计入“实际发生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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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7:09

主要账上这20万在其他应付款工资里挂着,不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下,现在从资产负债表看,资产负债表里应付职工薪酬只有未付的工会经费的金额,而其他应付款科目里包含未付的工资。税务局会不会看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一看我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没数,但是这个季度企业所得税报表里有未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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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4 07:17

 您好,担心的这个风险是存在的,因为税务人员会比对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与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薪金支出”的纳税调增额(即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如果前者金额很小而后者很大,确实可能被询问;因此,在汇算清缴前,建议您做一笔会计分录进行调整,将已计提但未发放的工资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还原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即借记“其他应付款-工资”20万,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万,这样资产负债表上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就能真实反映欠薪情况,与所得税申报表数据匹配,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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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4 07:37

怎么做分录,那我是不是应该9月份把这笔分录做进去,老师,您教下我怎么做分录,我焦虑的不行。今天准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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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4 07:39

 您好,做一笔重分类分录,将挂在“其他应付款”里的已计提未发放工资,调整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工资 2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万;这笔分录不影响损益,只是内部科目调整,做完后你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就正确反映了20万未付工资,与所得税申报表中你调增的20万数据就完全匹配了,可以立即操作然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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