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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10月新增的所得税报表里,要填2列工资数据,第一项是不是填的就是应发工资加各项税费那些。第二项,我们建筑公司发放工资,当月计提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过一下平了,贷方就挂的其他应付款工资,全部通过其他应付款工资的怎么处理,当月工资当月计提全额申报个税,现在个税系统上是1-9月的全额应发数,不管发没发,全部给申报了,但是账里,当时计提的时候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平了,只是把工资全部挂到了贷方,到时候发工资的时候下的其他应付款工资,现在是其他应付款工资挂的未付的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只有一个工会经费未付,这种怎么填呢,我要是和系统填一致金额,账里的报表应付职工薪酬倒是能一致,就怕年末发不完工资,调增的时候不行,到底怎么写第二

2025-10-23 22: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3 22:21

您好,第一项填你账上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科目全年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第二项填你公司今年实际发到员工手里的所有工资,计算方法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发生额加上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发生额,如果第一项比第二项大,比如100万大于80万,差额20万就是年末没发的工资,需要在当前报表做纳税调增,等明年实际发掉这20万后,在明年汇算清缴时再把这20万调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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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85 追问 2025-10-23 23:02

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加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不是就重复了金额,虚增成本了,老师,我这个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就是当月全额的工资金额,计提工资的时候直接过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借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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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3 23:07

 您好,所得税申报表只认“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所以需要把通过“其他应付款”发放的工资“还原”到“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 第一项填你们计入成本费用的总工资(即“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全年贷方发生额),第二项填你们实际发放的总工资,这个数需要把“其他应付款-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即实际发放额)加回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里,即 第二项 =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发生额 %2B 其他应付款-工资借方发生额,这样处理不会重复,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只反映了通过它直接发放的极少部分(如工会经费),而大部分工资的发放体现在“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两者相加才是你们公司全年实实在在发出去的总工资,这样才能和第一项计提的总成本正确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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