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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个体户查账征收,再报经营所得是,系统里面带出来收入总额是90万,但是1月至9月没有收到成本发票,三季度可以先预估成本,少预交个税经营所得嘛,

2025-10-25 08: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25 08:4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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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5 08:47

您好,可以,但必须真实且有凭据,比如你有合同或银行付款记录证明成本确实发生了只是发票未到,比如你预估成本3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90万减30万等于60万,这样能暂缓交税;但必须在明年3月底前拿回发票,否则汇算时要补税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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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06 追问 2025-10-25 08:56

董老师 就是前2个季度是核定征收,个体户支付的成本,比如房租,采购成本,物业等等这些费用是个体户老板用自己卡支付的,没有用个体户对公账户支付,老板在年底把这些发票找到,都是个体户实际发生的成本,只是没有从个体户账号支付 ,年底个体户收到发票,这种可以算全能成本嘛。三季度先暂时把1月至9月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按照实际汇总出来,填到经营所得成本栏里面,目前系统只带出来,收入总额是90万,成本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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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5 08:57

 您好,可以,只要这些成本(如房租、采购)是真实用于个体户经营的,有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即使是你用个人银行卡支付的,年底前把发票找齐,三季度申报时就可以把这些实际已发生的成本汇总后(比如50万)填到成本栏里,这样利润就变成90万减50万等于40万,能少预交个税;但务必在明年3月底前将发票全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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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06 追问 2025-10-25 08:59

是不是个体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是明年3月底,一般纳锐人和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是明年6月30日 ,董老师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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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5 09:00

 您好,是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是次年3月31日,而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企业)的截止日期是次年5月31日,不是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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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06 追问 2025-10-25 09:18

老师,就是个体户比如在明年2月份收到发票,是不是收到的发票里面要备注是25年的发票,如何把26年2月收到的发票,作为25年的成本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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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5 09:19

 您好,重点是要让发票本身证明业务发生在2025年,所以发票的日期必须开在2025年(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即使你2026年2月才收到,这张发票依然可以计入2025年成本;如果供应商在2026年开具了一张日期为2026年的发票,原则上不能作为2025年的成本,除非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重开为2025年日期的正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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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06 追问 2025-10-25 09:28

老师,意思就是说,收到的发票 开票日期必须是25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开票日期是2026年1月1日  只能作为2026年成本发票,不能作为25年成本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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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25 09:30

 您好,是的,完全正确,发票的开票日期决定了它属于哪个年度的成本,开票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发票才能作为2025年的成本,而开票日期是2026年1月1日的发票只能计入2026年的成本,不能用于2025年的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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