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需要预交,先弥补亏损

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汇算清缴后,在2021年可允许弥补的亏损额是90万,2020年之前没有可弥补的亏损额了(包括2020年),在2022年前三个季度累计亏损额为150万,但是在2022年第四个季度中就一个季度利润额为盈利220万,那么,2022年累计亏损额为220万-150万=70万,请问老师,①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是本年度按盈利额7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在2023年5月之前申报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抵扣2021年亏损额90万,最后给退回90万-70万=20万的多缴企业所得税呢?②还是在2023年1月15日前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直接就允许抵扣了2021年的亏损额90万元了呢,这样就不存在退税情况了。申报第四个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按哪种情况核算?
现在企业所得税是预缴制的,如果第四季度盈利,但是公司没有那么多资金想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候再缴纳可以吗?就是第四季度申报时候申报亏损着先或者盈利一半先
老师在吗,麻烦问一下,就是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第一季度预缴了,然后今年一整年亏损50多万,20年有亏损40多万,现在要叫退税,我不想退,我调增100多万,可以不
老师,如果22年汇算清缴时的亏损弥补表中结转了17万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今年第四季度预估盈利6万。在第四季度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吗?
以前年度亏损100万,2023年度盈利五万,也预缴所得税了,汇算清缴的时候是要退税吗,这种情况是不是季报是无需计提预缴所得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