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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退役军人有残疾证,开设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2025-11-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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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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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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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残保金减免
2025-11-12
公司法人为退役军人且有残疾证,公司可能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优惠 - 增值税即征即退: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优惠 如果是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详细信息,以便充分享受相关优惠。
2025-04-22
您好,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 资料要留存备查。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从事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为主的单位安置残疾人可以根据残疾职工人数,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聘用已退休的残疾人显然不满足“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这一条件,并且财税〔2016〕52号文件明确规定: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因此,对聘用已退休的残疾人不计入残疾人范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2024-07-21
一、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抵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和之前政策有什么变化】 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政策相比,此次优惠政策限额有提供,限额由8000元调整为12000元。 【享受条件】 1. 办理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留存资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抵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和之前政策有什么变化】 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政策相比,限额由4000调为6000元。 【享受条件】 1.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留存资料】 1.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 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政策执行期限有多长呢? 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退役士兵已经享受过3年的优惠政策了,就不能重复再次享受优惠政策了。另外如果退役士兵只享受了2年的优惠政策,现在还可以享受1年的优惠政策。
2020-11-02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可以定额减免增值税6000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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