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2021年买的土地,买地的时候已经交了契税。现在建房,交了600万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请问这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要交契税吗?

2025-12-09 09: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09 09:46

按 照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2004]134号)规定:“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 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并且进一步明确不管是协议出让还是竞价方式出让,“市政建设配套费”均应包含在计税价格之内。但在政策具体执行中,存在争议,请直接咨询当地1236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对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依据该条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须缴纳契税。
2025-05-14
同学你好 是的, 契税缴纳标准: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020-10-22
你好!这个你可以计入到开发成本
2024-03-07
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然后合并到无形资产一块,按剩余的时间摊销就行
2024-08-20
你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购买土地用于自建厂房并支付相关税费的情况,可以按照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说: 1. 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确权当月(即2024年1月)开始摊销。 2. 土地契税: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摊销。 3. 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及其相应的契税:同样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也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摊销。 关于进无形资产的月份,由于土地使用权是2024年1月开始的,因此相关的税费和配套设施费等也应在2024年1月一并计入无形资产,并从该月开始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准确性。
2024-10-2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