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请问老师,甲公司下面有个全资子公司A公司,A公司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3000元,先交到甲公司(代收),然后甲公司(甲公司计提的7000元),由甲公司统一上缴给集团10000万,但是集团开票给了甲10000万。请问A公司可以凭借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么?

2026-01-22 13: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1-22 13:40

你好,A公司可以凭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但需同时满足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独立交易原则、凭证链条完整等条件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含关联企业)共同接受应税劳务并分摊支出的,按独立交易原则分摊,取得发票方以发票+分割单扣除,其他企业以分割单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符合该条款适用场景。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A公司可以凭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但需同时满足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独立交易原则、凭证链条完整等条件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含关联企业)共同接受应税劳务并分摊支出的,按独立交易原则分摊,取得发票方以发票+分割单扣除,其他企业以分割单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符合该条款适用场景。
2026-01-22
同学,你好 不要可以的
2025-04-17
丙单位这部分支出不能在 2024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原因有二:一是乙公司给丙单位开的是收据,不符合税前扣除凭证合规要求,应取得发票才可能扣除;二是丙单位只是将资金上交,未实际用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不满足 “实际发生” 条件。同时要注意职工教育经费扣除还有工资薪金总额 8% 的标准限制。
2025-04-10
甲某可以代开发票。C 公司要求甲某开票后付款到 B 公司的操作可行。 从代开发票看,甲某取得奖励属于 “其他经营活动”,可凭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明到税务机关代开。 C 公司这么做是为满足账务合规,将奖励资金合理入账。支付时要备注清楚。 不过要注意业务真实性,避免虚开;税务申报要合规,C 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或要求甲某提供完税证明;B、C 和集团 A 公司要内部沟通好,避免问题。
2024-12-20
你好,同学 首先,就是说你账上这边的处理是谁开发票,谁就确认收入,那么他要将这个扣掉税费之后的钱支付给另外一方,那么这边就要开发票作为它的成本处理。 你这里这个走向就是谁开的发票出去,那么你对应的这个分包商,你这个发票开给谁就把这个钱支付给他。
2020-09-1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