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能申请出口退税,核心是交易的合同流、票据流、资金流、货物流“四流”严重不一致,不符合出口退税的基础合规要求。合同与票据主体存在冲突,B公司与C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开具商业发票,但报关单买方为A公司,无法证明B与A的真实交易关系;资金流违反“谁出口、谁收汇”原则,C公司货款先支付给A公司,A公司再向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收汇主体与出口主体B公司脱节;票据链断裂,A公司和B公司均向C公司开具发票,且无A与B的合规结算票据,无法证实业务真实性;同时A公司委托国内代理采购的代理关系模糊,未明确B公司与代理公司的权责,导致报关与退税主体认定混乱,增加“假自营、真代理”的核查风险。 合规修正需从各环节统一主体与流向,合同环节由B公司直接与C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明确FOB天津、C公司直接向B公司付汇;票据环节仅由B公司向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若A公司与B公司存在代理关系,双方单独结算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资金环节由C公司将货款直接支付至B公司外汇账户,B公司按约定向A公司支付代理或采购费用;报关环节将报关单“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均标注为B公司,准确申报FOB价格,实现各环节流项一致,满足退税合规要求。

2018年3月A集团派了一位技术人员C到一家中国本土的B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该雇员被允许在B公司的使用一个办公室(2018年在中国境内累计逗留了170天2018年9月回到A集团A集团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①A集团派雇员到B公司提供技术服务,B公司支付服务费给A集团;②B公司进口A集团的电子产品,并支付产品货款给A集团。2018年12月,B公司给在德国的G集团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电子软件类),G集团与B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给G集团分别位于德国、法国、马来西亚、韩国、中国的五个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德国G集团统一支付服务费给B公司2019年9月,A集团将B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德国的G集团根据案例材料,请分析A集团、B公司和G集团在中国税法下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以及所享受的跨境税收待遇(写出具体的依据,分析过程和理由,提交纸质版的案例报告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国内A公司称急需某货物,委托B外贸公司进口,并称C出口商由A指定,且商品的品质价格等条款都与C出口商谈好,只要B外贸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开具即期信用证即可。A公司同时支付了较高的代理费和较高的预付款,B外贸公司同意操作。B外贸公司随后与C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通过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开出信用证,C凭信用证发货后向银行正点交单,银行按照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对外付款,B外贸公司向银行付款赎单。当B外贸公司催A公司支付剩余款项时,A公司先以资金紧张,要求延迟付款;继则言无款提货,放弃货权;B外贸公司只好欲凭提单自行提货处置货物。但是,B提货时发现靠港的船_上根本无此单上记载的货物,原来此提单根本就是伪造的提单。分析:此案风险防范应注意以下几点:1、签约前,要注意客商资信。有过多年交易记录的老客户,要注意其近期有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发生;第一次进行交易的新客户,彼此陌生而不知底细,可通过国内外规范的资信调查系统充分了解其资信情况。2、签约后,要及时索取提单并查询提单信息的真实性。可要求对方及时将提单传真过来,并据此向船代和船公司查询核实有关信息
外贸A公司向供应商B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然后卖给国外C公司,C公司几个月收到货后发现质量问题,并将货全部退给A公司,因退运时间过长,A公司办理货物退运缴纳了进口关税跟增值税。(B公司当时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收到后并申请了出口退税。退款已收。),现在A公司可以直接将退回来的货卖给国内其他公司吗? 另外已经申请过的退税是否还要返还给税务局?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法人不是股东,从公司拿钱,要交什么税
比如25年工资计提了12个月,发放了10个月(公司还欠员工两个月工资)。社保计提和缴纳了12个月,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期末会有余额吗?
合同标题:财务顾问协议 服务内容:甲方就融资需求聘请乙方担任顾问,为甲方受托管理**项目向投资方寻求基金权益份额融资并安排相关事宜。 请问这份合同发票开什么内容合适?
郭老师,建筑服务业,有一部分走甲方的农民工专户,一部分自己发可以吗
郭老师,招聘退休人员有什么风险,他们个税抵扣额是只有5000吗,还有没有其他可以抵扣的
小规模出口免税需要哪些操作
公司付给个人居间费 怎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