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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总公司和对方签合同,对方可以开发票给分公司用吗?款是分公司付,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
老师,问一下,分公司还未成立,但是有付款项目,所以让供应商和总公司签了合同,发票也开给总公司了,由总公司付款,这样合理吗?以后这笔款项如何和分公司结算?
老师,您好,我们总分公司是合并申报,目前分公司租赁房屋,租赁方开票开到了总公司,付款是分公司付的,合同也是分公司签署的,租赁方不愿意重新开发票,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老师,我总公司一般纳税人用了分公司小规模的车辆,是不是做租赁合同。 分公司开普票给总公司,总公司付款给分公司。 分录怎么做啊? 总公司交几个点的增值税?
老师,我总公司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用了分公司小规模运输公司的车辆,是不是做租赁合同。 是开运输发票,还是租赁发票给总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是账务是独立核算,可以签合同违法吗?
您好, 1. 分公司已成立:合同、发票、资金、业务应统一主体,即发票抬头、付款人、使用人须一致。 2. 分公司未成立:合同、发票、付款均为总公司,不得开分公司发票。 3. 分公司成立前已租办公室:费用属总公司,不得用内部分摊协议改变费用归属,仅可作内部记录。 4. 分公司已成立且由分公司付款、发票开给分公司: 分公司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租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5. 总公司对应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 100000 6. 新签或续签合同直接用分公司名义,确保三流一致。
老师,如果一个公司没成立知道公司名称,可以用这个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吗
如果再写个补充协议,就说这个房屋实际使用是分公司,发票开给分公司由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您好,好的,上面的问题我分开来回答
分公司成立后,总公司、分公司、出租方签三方权利义务转移协议,同步变更发票抬头与付款主体,确保三流一致。老师,那这样就可以属于是分公司的成本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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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签完三方权利义务转移协议并同步变更发票抬头,付款主体,确保三流一致后 这个租赁费可作为分公司成本入账,并税前扣除
老师,他开发票的日期备注是在分公司成立之前可以吗
您好,这个不可以的哦,要在分公司成立之后
我捋一下老师,首先对方和总公司签的租赁合同是在分公司成立之前的,分公司成立之后三方签原理义务转移协议,合同签订日期在分公司成立之后,这期间和总公司签订合同是25年5月15日,分公司是2025年6月19日成立的,租赁期是一年。和分公司签转移协议在分公司成立当天可以吗?然后对方给分公司开具发票的话备注日期需要写什么时候老师
您好,这个备注是可以 的哦
当时没有给总公司开发票老师,昨天才刚开的发票老师。这样可以吗?还有老师,就是这张发票我是入账的话是入到26年还是入到25年?25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发票我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可以补发票,能税前扣除的
老师你说的补发票是什么意思?是补给总公司吗?还是说总公司没开就不用管了
不是补给总公司 这里的补开发票 是指 ,在分公司成立后,权利义务转移后,由出租方直接向分公司开具的 合规发票,抬头为分公司,总公司之前没收到发票,现在也无需向其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