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那样操作的,跟实际不符合

老板想从公账上将3个员工和他自己的1个人的工资都转到 他的个人卡上,然后发现金给员工 这样做可以吗?有什么利弊?如果想这样操作,有什么合理的方法??
老板想把钱提出去,想把员工的工资不找公户,其实好像也可以不走公户,我可以把工资挂法人支付,他转钱出去再做还款就可以了,如果这样子的话,我怎么给他解释这里有什么风险
请问一下老师,我们公司老板从今年1月-9月一直发工资(从来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但是10月份公司账户没有钱了,他说10月份不给他发工资了,等到11月份有钱了在发11月工资就可以了,这样子隔着1个月不给他发工资,又11月给他发工资这样子可以的吗?那么10月份申报工资是就是申报零也不发工资的操作是合规的吗
老师好,之前工资都是法人0申报的,现在要申报8-11月的工资,可以把员工的入职日期写8月,11月申报收入直接写数据8-11月工资总额吗
老师 通过对公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和年终奖金, 法人可以代收吗?对公账户把工资、年终奖金,都发给老板卡里可以吗? 转款的时候备注法人代收某某员工工资年终奖,可以这样操作吗?[抱拳]
那要怎么操作比较合规
还是要遭工资表,正常申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