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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申报残保金用工人数时,25年我公司我4位返聘人员,这4位人数是否应该剔除

2026-09-01 16: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9-01 16:23

你好是的 需要剔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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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6-09-11
您好,水务系统(电子税务局)已验证生效的三方协议,个税扣缴端一般不用单独签订。申报扣款时优先直接尝试三方扣款;扣款不成功,可在扣缴端更新办税信息、同步协议状态排查,仍不行再核对电子税务局协议是否激活。扣缴端需要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申报密码设置、员工信息采集、申报表提交操作。 发放工资代扣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贷:银行存款 9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0 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2026-09-1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6-09-11
您好,可以,丙方适用老项目3%简易计税。判定依据原施工许可证或总包合同开工日期2014年,早于2016年4月30日,属于建筑老项目;复工令仅恢复施工,不改变项目属性,总包为老项目,对应分包可一并适用简易计税。政策: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丙方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开票选3%,留存总包合同、原开工资料、分包合同、简易计税选择说明备查。 丙方确认收入分录(含税1030000,不含税1000000,税30000): 借 应收账款 103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00
2026-09-12
您好,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00万部分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税属于业主个人税负,不得计入所得税费用,正式代账使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计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贷:银行存款 简易代账口径 计提: 借:留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2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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