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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浙江杭州9月21日扣了一笔公积金,9月24日又补交了一笔公积金。9月21日扣的是当月的还是上月的

2026-09-28 15: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9-28 15:53

9 月 21 日:当月正常公积金;9 月 24 日:往期补缴。以公积金网厅所属月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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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26 追问 2026-09-28 15:55

这个跟社保不一样吗?社保是这个月扣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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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9-28 15:56

社保:大多本月扣上月。 公积金(杭州):常规是本月缴当月;额外一笔就是补缴往期。 两者扣款所属月份规则不一样,最终以公积金网厅里标注的所属月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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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是0税率,两种情形均为免征增值税,开免税普票 纯代办、不承担运输风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 ​承担全程责任(含箱损赔付):无运输工具承运国际运输,同样免税 2. 零税率仅限自有运力、具备国际运输资质直接承运的企业 3. 你合同里箱损赔付条款,容易被认定为承运人,建议调整合同表述,提前跟主管税局确认口径。
2026-10-11
您好,注册个体后,去找税务局的专管员
2026-10-11
您好,这部分签劳务协议、未缴社保的员工工资是否计入残保金工资总额,不能一概而论。判断的核心依据是财税〔2015〕72号文:残保金“在职职工”指在编人员或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工资总额按这类在职职工的工资计算。单纯签劳务协议、按劳务报酬处理的人员,通常不计入在职职工人数,其劳务报酬也不计入工资总额。 但如果这些员工虽名为“劳务协议”,实际却长期固定在你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固定报酬、接受考勤考核,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其报酬需要并入残保金工资总额。另外,作为劳务派遣公司,你们派出去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社保情况如何,都必须计入你们单位的残保金人数和工资总额
2026-10-11
需要交 不管超没超过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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