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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是扣除社保后的还是应发金额,看那个科目金额

2026-09-30 15: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9-30 15:13

不扣除个人社保的应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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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02 追问 2026-09-30 15:16

老师是应付职工薪酬的1-12月的全年累计数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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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9-30 15:25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级科目的全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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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6-10-09
不要放 9 月计提,10 月工资在 10 月计提。 权责发生制:10 月劳动对应的工资,归属 10 月期间。 只是发放时间和离职结算在 10 月,不改变归属月份。 分录: 计提(10 月)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 社保 / 个税 个税:并入 10 月所属期申报,不是 9 月。
2026-10-09
您好,不需要同时填‌,同一时间段内两项扣除互斥,系统不支持重复申报。你家孩子7月满3岁,7月之前(未满3岁)正常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7月起直接填报“子女教育”即可,两项按时间前后衔接,不会出现重叠扣除的情况。 政策依据为国发〔202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享受时段为出生当月至满3周岁前一个月,子女教育扣除从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开始,两项扣除标准均为2000元/月,7月满3岁的场景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截止到6月,7月起自动切换为子女教育扣除
2026-10-09
建筑行业所得税税率是5%或者25%
2026-10-09
就是把待认证转到进项里面就行,不用调整之前的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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