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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小额费用支出,可不可以凭注明有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的收据入账

2019-07-24 18: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19-07-24 18:56

需要是和个人交易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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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的,就是这个意思的
2024-03-23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10-24
你好,这个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1-10-11
你好;   是的。    大概就是这样就行了。   可以入账了   
2021-11-18
您好 这里的个人身份证号码是卖方的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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