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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张某欠李某100万,就拿60万和80万的房子做抵押,后来因为地震,60万的房子损毁,根据担保的不可分性,80万的房子还可以担保债权的全部,意思是说如果张某无法还100万,李某就可以卖掉剩下的房子获得80万吗?那剩余的20万,李某有权向张某追要吗?还是说卖掉80万的房子,两个人的主债务关系就消失了?老师,我真的不太明白,感谢回答!

2019-11-29 16: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19-11-29 16:58

没有消失,你这里另外20在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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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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