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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每一年政策的改变从哪里得知,麻烦给下福建厦门的,谢谢

2020-09-16 05:5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9-16 06:08

你好! 可以登陆福建税务局网站,点“我要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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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811 追问 2020-09-16 06:09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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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9-16 06:10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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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登陆福建税务局网站,点“我要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就可以了
2020-09-16
◆“新条例”删除了个人所得视同销售规定 征求意见稿中“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激起社会各界的争议,正式文件按大家的意见删除该内容。 2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变动不大。因为是大家关心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 预缴时,只有工资薪金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专项附加; 2、 明确一个月内连续取得同一项目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税款。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租金计算应纳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月内取得的,可没说是取得几个月的哦。 3、 明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4、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减除专项扣除(社保支出)后超过6万元; 2)年度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年收入减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 3)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4)申请退税的; 也就是说,年收入减专项扣除余额大于6万元,且两处以上所得,或有工资薪金外其他所得的要办理汇缴;预缴与应缴不一致的,少缴的必须汇缴;多缴的申请退税才汇缴,不申请退税可以不汇缴。 5、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是明确规定项目和额度的,一个纳税年度扣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扣除; 其他扣除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个税前扣除,但不属于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的支出,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6、专项附加的信息由个人提交,扣缴义务人不可以随便变更; 7、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3 ◆“新条例”取消了按月支付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规定。是不是为了堵个人退税导致扣缴义务多收手续费的漏洞呢? 4 ◆“新条例”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调高要求,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依法征税的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是“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5 ◆“新条例”删除了“对年收入超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规定,实际情况只能核定的,还是可以核定的哦。 6 ◆非居民纳税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对非居民纳税人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征个税的期限延长到六年。且“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比“由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居民个人支付的部分”更准确清晰。 7 ◆境外所得抵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的规定来理解。 8 ◆“新条例”还删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境外机构的亏损不能抵减境机构的盈利”。是否境外亏损可以境内所得弥补需要进一步确认。 在对经营所得的界定中,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取消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的限制性规定,明显的体现了政府支持鼓励自主创业态度。 9 ◆“新条例”虽然删除了视同销售和纳税调整的规定,但因为个人所得税法中已规定的“纳税调整”事项是法定事项。文件对纳税调整补征利息计算时适用利率作了调整。 明确税务局纳税调整后补征税款的利息是以税款所属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贷款款基准利率计算。比如补征2019年3月税款,计算利息的利率为4月15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2021-01-07
你好,同学 不等于的原因是什么?
2021-05-06
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40号公告规定,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故贵公司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纳税人从事40号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40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40号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
2023-02-03
您好,这个的话是计入到营业成本的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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