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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2020-10-14 22: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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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4 22:50

同学你好 互相有重合 清算可能因为破产 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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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781 追问 2020-10-14 22:51

这么说清算不会百分百导致公司破产是吧?为什么破产会有管理人,而且管理人还是由法院指定的。而清算组成员一般都是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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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14 23:28

不是清算导致破产,而是破产导致清算 公司正常的注销、合并也会清算 破产有管理人,就是防止管理层的管理导致公司财产继续受损,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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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互相有重合 清算可能因为破产 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2020-10-14
您好,清算的话是有多种结果的,比如不想经营了,主动要求的,但是破产是被动的
2022-05-29
您好!你问的关于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清算的区别的问题,一般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免破产
2021-07-29
破产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 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都要通过清算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企业划句号。但破产清算它的基本目的是破产还债而普通清算的基本目的是双重的第一是清产还债;第二清产分配在一般情况下普通清算在清偿完债务后都会有剩余财产因此必须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 市场竞争和企业的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企业落后于同行就会面临破产破产以后需要对企业进行清算破产和破产清算是不可分割的企业破产必须进行破产清算。对企业当前的状况进行摸底弄清企业的负债情况理清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破产清算的内容。 一、破产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 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指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1/6页  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都要通过清算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企业划句号。 但破产清算它的基本目的是破产还债而普通清算的基本目的是双重的第一是清产还债;第二清产分配在一般情况下普通清算在清偿完债务后都会有剩余财产因此必须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 破产清算适用于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带有法律的强制性。 破产清算组必须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从破产清算组的成立、破产财产的清查、确认、变现、处置和分配到破产债权的确认、清偿、清算组的撤销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普通清算适用于清产还债程序清算组是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清产还债面对的是每一个债权人而破产还债面对的是债权人会议。在多数情况下普通清算都会有剩余财产在清算程序上也就都会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程序。 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 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 (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 2/6页  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2)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3)企业重整制度则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2、三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1)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
2021-07-23
很多人总是把清算和破产混为一谈,但其实很明显,这两个词存在着明显差异。   一、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什么是破产和清算   1、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公司破产有多种含义,但法律意义上公司破产则是指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多数债权人和兼顾债务人的利益,经公司(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受理,并依照法定程序将公司(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分配给债权,并一举解决所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特定程序。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解散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多数情况下都要产生清算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这种情况外,在公司因其他解散后,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正常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根据以上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就不需要司法权的介入,这种情形属于普通清算,是公司清算过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清算方式。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这种情况属于特别清算。   3、公司清算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破产清算。公司的破产清算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直接的破产清算,二是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破产清算。直接的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在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宣告公司破产,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过程中出现的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依法解散后,清算组(不论是公司自行组成的还是法院指定组成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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