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金额,原发票税率是1%
有个问题想咨询。就是我是购买方,我在8月份时给对方付了预付款,对方给我专票,我进行了未抵扣勾选。9月份时,我们经过沟通,不跟对方合作了,需要对方退回我付给他的预付款。9月份时对方给我开了红字发票我收到他的红字发票,应该怎么做账?因为现在要报税,报税网站上显示有这个进项税转出的金额,但是我之前做付款凭证时根本没做进项税,所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红字专票的账务了。
我们收到一张发票,按照合同规定他需要开三个点发票给我们,但是开了一个点,我们在付款时扣掉两个点的税钱支付给他款项,假如原发票金额10、税额0.1价税合计10.01但是我们付钱时10.01/1.03=9.72*0.03=0.29—0.1=0.19少付给他0.19实付10.01-0.29=9.72那我这个进项发票做账时,进项税还可以正常抵吗?只是做的费用减少 付款减少
#提问#我公司发出材料让其他公司帮我们代加工,但是代加工途中对方把我们的材料报废了,然后对方和我们对账的时候还是按照没有扣除报废这个材料应该赔偿给我们的金额开具的发票,但是我们付款的话又要扣除这个对方造成的损失付款给对方,这样就会导致收到发票和付款金额之间有个差额,那这个差额怎么做账?他们多开票部分需要进项税转出吗
供应商给我们开13点的票,实际收取5个点,这种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比如,购买1000元的饼干,价税合计的票面金额是1130元,账款已付,货未发 借:预付账款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如果按票面金额是需要这样做,但是实际上,供应商只收了5个点,也就是说,他会发1076.19元的饼干过来,那我们的会计分录到底要怎么做呢
供应商给我们开13点的票,实际收取5个点,这种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比如,购买1000元的饼干,价税合计的票面金额是1130元,账款已付,货未发 借:预付账款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当供应商发货了 借 库存商品1076.19 贷 预付账款 1000 76.19 如果按票面金额是需要这样做,但是实际上,供应商只收了5个点,也就是说,他会发1076.19元的饼干过来,那我们的会计分录到底要怎么做呢
就是说可以按照1一个点税额进行正常抵扣,做账时只是费用和付款金额相应减少就可以了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少抵扣2%,所以修改后合同金额是修改前的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