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老师,胁迫是几个月行使撤销权,还有其他两个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老师,这个综合题第2问,为何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他不是胁迫丙吗?胁迫丙进行过户也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老师,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两个疑问,第一需要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吗,第二,债权人提起诉讼是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受第三人欺诈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D.受第三人胁迫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第三人胁迫跟第三人欺诈 老师 胁迫这个行为相对欺诈更为法律所厌恶,所以第三人胁迫无需其他设定条件即可撤销,但是 第三人欺诈是要加一个限定条件才可撤销的,麻烦老师总结下
现在都是数电发票和全电发票了,挂靠方还要做进销项的发票台账吗?
老师您好,国企普通工人可不可以当公司法人?
会计学堂软件可以下载到电脑吗?
老师,请问怎么下载讲义
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亲兄弟两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占股90%,一人占股10%,法律会不会承认仅以10万注册资金为限承担责任,不会因为是亲兄弟就承担无限责任了吧!就是相当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
关税滞纳金的逾期天数怎么算
建筑施工企业,是不是等项目开出去发票了,才结转一部分施工成本,不是全部结完已发生的 ?
老师您好,电子税务局怎么注销社保业务呢
老师我想问下C级纳税人很难批发票吗?还是不批发票?
公司有些支出,没有发票,白条入账,是会计法上,账上可以白条入账,但税法上需要在汇缴调出,不能税前列支是吗?
还有一个呢
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知道受欺诈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