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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的员工和企业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员工自己代开发票给我们,但是我们这边呢,个人代开发票都是在电子税务局开的,那么发票的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都是同一人,这样的发票开出去给到企业,企业可以正常入账吗?

2021-10-28 21: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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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21:56

同学您好,着影响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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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着影响不大的
2021-10-28
你好选择现代服务的。
2021-10-28
你好 是的 员工承担的 企业承担了不能税前扣除
2021-10-28
同学你好 对的 你们代扣代缴个税 其他是在税局交的 可以 那就是多开票
2021-10-28
同学你好!租赁产生的个税    税法规定    是出租方承担的 当然    企业的话   可以代为支付   只是   代为支付的金额   这个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哦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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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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