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可以按您说的金融机构公布的利率的,调整增加,就是您实际支付的利息减去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的差额

                25年开回来24年的过路费发票,怎么平帐
老师,假如我的微信上的钱跟账上的对不上,之前别人也一直对不上,很久以前月份账也没有了。现在我接手,用什么好办法处理使它对上,也便于我以后对的上
老师,FOB出口的话,首次核查,是不是只要提供国内段物流费发票就行了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应该记入什么科目,企业会计准则
这样的发票能做通讯费吗,交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老师,请问一下二手车公司怎么交税着呢,小规模,电子税务局没开发票,实际销售出去的车在公司名下
应收不超过100万,应付有700多万,仓库里没什么存货了,那钱去哪里了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一套软件,签订合同就是数量1,合计金额是52万,发票可以开成2张数量都是1的26万吗?
老师,请问一下个体户核定应税所得率有开多少内不交税,超过多少交税麽?还是说只要开了就按照核定的税率缴纳经营所得。然后增值税30万以下不交税
对公支付专家评委费,评委需要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吗?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为什么非要看银行利率,金融企业的界定不光光只有银呀增调多少呢?那我之前做的12.66,到时候调整出来,那还是要把之前少交的企业所得税补交出来咯
有没有具体文件执行中的是要看银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来自上述规定的金融企业的借款,对于利率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来自于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则利率需要符合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规定,超过的部分,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