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的这种行为是要提供发票的,应该是由他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会要交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个税是由你们这边承担那其他税费他还是要自己出的,开票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你也就不必帮他申报了,你就跟他说自己去申报,因为这个也是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是要和工资薪金一起综合纳税的

我们开推广会,请了个专家讲师讲课,费用3000元,合同约定,个税由我们公司承担。请问 1.专家是否需要向我们提供发票?开什么名目? 2.我们是否需要替他申报个税?以什么名义? 3.我们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却承担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专家不太愿意开发票。我们企业如何处理?
是这样我们是宾馆行业。1.有客人住宿会要求多开点发票我们会适当收取税点2.有的客人因为单位可以报销但实际房费没有那么高所以会让我们先刷多卡然后把房费部分扣除后其他的钱在以现金退给他们。以上这两点我们是否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相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么。3.我们的房费进账都进的是我个人账户。公帐上只相应的走了一点象征性的费用。我们一年的流水也大概要6.7百万了。这样肯定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被查处要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么。我需要怎样做能规避现在存在的这些风险
老师们,我们是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些项目资质不达标,所以我们就找有资质的公司挂靠项目,那么我们与被挂靠方企业办结算时要扣除管理费,如果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那在结算款中只扣除附加税和印花税,但是如果我们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那在结算时还得扣除增值税的部分,我在刚刚交手额会计她是用excel表格把开普通结算的这种项目,按照项目开给被挂靠方多少销项与实际项目成本进项抵扣后的增值税结算,也就是她得用这种办法把每个挂靠的项目单独要计算出需要承担的增值税,先不说她这种计算工作量太大,不知道这么核算是否合理正确呢?
老师,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性质的,给临时工以工资形式发放劳务费,请问1、多少钱以上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如果工人不愿意开具发票是不是不能税前扣除?3、因为是临时工人,数量太多了,公司如果不申报个人所得税会有什么影响呢?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独立核算。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分公司没有资质一些业务接了但是由总公司开票,总公司入账,但这比业务属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这个钱转过来?由分公司开票给总共公司吗? 2、分向总或者总向分公司开费用票是都可以税前扣除吗?分总之间业务往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3、分公司的人员工资有一部分总公司发又有一部分分公司发,社保在总公司。分公司还需要对他申报个人所得税吗?对于分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税务部部门查出来会不会说我们违规了? 4、分公司交管理费给总公司,总公司开的管理费用票分公司不能税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让总公司开其他品名的票,这样我可以税前扣除呢?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建筑行业的税负率一般都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