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向国达商场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为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产品已经发出,全部货款尚未收到,另外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5,000元(要求编制有关分录反映产品销售收入,并结转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会计分录。
9.本月销售甲产品800件,每件售价250元,货款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货款尚未收到:并结转本月已销商品成本100000元。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款4520000元(含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产品实际成本200000元,产品已发出。货款银行已收300000元,余款未收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款452000元(含应收取的增值税),产品实际成本200000元。产品已发出,货款银行已收3000000元,余款未收。会计分录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款452000元(含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产品实际成本200000元。产品已发出,货款银行已收300000元,余款未收。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