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样的
老师你好,关于征收率,从2022.4.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统统免征增值税 问题一:那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销售额未超过15万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只针对5%征收率了吗? 问题二:5%征收率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是吗,主要针对炒房行为是不呢? 问题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普遍都是是适用于3%征收率,也用到了5%征收率,那这5%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吗?
老师 请问起征点中的定义说的是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的定义是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剪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我不明白啥是纳税对象,啥是征税对象。为啥起征点用征税对象,免征额用纳税对象。征税主体不是海关和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吗?纳税主体不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吗?那这么说纳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一回事对吗?还有就是纳税主体对应的客体是纳税对象,征税主体对应的客体是征税对象吗?
一、免征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二、减征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麻烦帮忙政策解读一下
老师,针对课堂的内容,咨询几个问题: ①为什么说征税对象是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比如增值税,是对流转中的增值额进行征税,怎么体现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所得税是对所得额进行征税,又怎么体现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 ②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之间的比例。 a.这里的应征税额和我们常说的应纳税额有什么区别 b.应征税额、应纳税额和实际缴纳的税额有什么不同 c。计税金额是一个什么概念,放在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种上比较,计税金额是不是就是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 a.计税依据和税基是一个概念吗? b.计税依据就是计税金额吗 c.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吗 ④从量计征的税,是不是都和定额税率搭配使用 谢谢
老师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是月度不超过12万的,还是减免?下面是网上搜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2023年是减免了。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归属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公司可以给个人开普通发票吗
老师,支出费用类合同,采购类合同交什么税
老师,请问私人购买车辆交的购置税第二年可以申请退还吗?
就是我商品之前入库过了,今天不小心撤销了,之前的数据变了,怎么恢复啊
老师,请问法人用签劳动合同吗?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开工资吗?
五一放假能报税呢过来,25年的车票能冲24年汇算清缴吗?
民办非企业注销,固定资产和存货都有余额怎么办?资产和负债都需要清零吗?最后的税务报表怎么报?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利润总额为负数,纳税调增后还是负数,这样调增后年度汇算的企业所得税和财报里的利润总额是一样的,但汇算里纳税调整后所得负的少些,这样对吗,需要调整财报吗
老师,中级会计固定资产这节,讲到付款时间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分期支付时会有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有时候计入财务费用有时候说会计入资本化,请问怎么区分计入这两种的娜一种呢,如果计入资本化,能计入哪个科目呢麻烦老师解答下这两个疑问
这里的 8000✖️13%=1040,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出售 这个销项可以抵扣吗
老师 我想明白纳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啥?
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主体包括两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并且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