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有活跃市场的话 可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不计提折旧 但是折旧额可以税前扣除,税法允许折旧的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教材上说“1.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教材又说“2.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例如:我有一栋房产A,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模式计量;后来我又取得了一栋房产B又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房产B的公允价值不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不符合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既然房产B只能成本模式计量,那就不符合第一句话;房产A又不能转为成本模式计量,怎么处理呢?
【星海公司将用作办公场所的房屋转为对外出租,并于2×18年12月25日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开始日为2×19年1月1日。用于出租的房屋原价1600万元,预计净残值40万元,预计可使用3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起见,假定按年计提折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该房屋已使用了9年,累计折旧为468万元。要求:做出星海公司有关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下列会计处理●(1)假定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①2×19年1月1日,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②2×19年12月31日,计量房屋年折旧额并计提折旧③2×21年1月1日,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模式,房屋公允价值为1560万元●④2×21年12月31日,房屋公允价值为1570万元
20x7年5月,A公司以其一直用于出租的一幢房屋换入B公司生产的办公家具准备作为办公设备使用,B公司则将换入的房屋继续出租。交换前A公司对该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始成本为500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80000元,公允价值为400000元,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B公司换入房屋后继续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B公司办公家具的账面价值为280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3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B公司另外支付A公司49000元的补价。假设该交换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分别编制A公司和B公司与该项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20x7年5月,A公司以其一直用于出租的一幢房屋换入B公司生产的办公家具准备作为办公设备使用,B公司则将换入的房屋继续出租。交换前A公司对该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始成本为500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80000元,公允价值为400000元,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B公司换入房屋后继续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B公司办公家具的账面价值为280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3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B公司另外支付A公司49000元的补价。假设该交换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分别编制A公司和B公司与该项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我想知道这个题怎么做?我做的分录不平
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三类,用收取房租和售房来举例,如下对吗: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当于买了房子然后出租收取租金)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当于买了房子既有收取的租金也有最后出售房子的房款)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了1和2之外的就是3)
2014年总公司无偿划拔一块土地给我公司,因一直不知价值,会计没有入账,2025年经评估公司评估知道土地价值,但寿命不清楚,问本公司是否对土地作分摊,以及从什么时候分摊?
一般纳税人砂石简易征税,超500万还可以享受3%简易征税吗
老师,自产砂石,超过500万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还可以简易征收3%开出去发票吗?我们是自己买的矿山,机械设备工人等自己生产出来砂石
为什么调400不是200不太懂
老师,请问达到什么标准才会需要申报个税?
老师,请问每个月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老师,请问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只有个税和增值税是每月报,财务报表是季报和年报呀
老师 请问个人名义开的普票能入账做费用吗 怎么做账
老师,我是A公司,和B公司签了挖机租赁合同(B租费A),66万 收到租赁合同的时候,就做长期待摊费用了吗(不管发票是否开具)
报销餐费现在需要提供类似的付款截图吗,如果员工说支付的是现金没付款截图的话怎么办,那能报吗?
那折旧我仍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会计不确认折旧 税务申报时候在申报表里边进行纳税调整就行
那租金收入仍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么
是的 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