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成本费用利润和税费

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附件问题。有个客户拿过来的资料,除了发票和账单,还有一些签证单和作业单。其他客户基本只有发票和账单。而这些签证单和作业单,就是用来说明作业的地点时间,还有当时被作业人的签名,以便证实有这个作业。当然我们公司内部是有操作系统的,每次被作业都能查到相关数据。那么这些作业单和签证单需要被放进我们财务凭证后面嘛?还是直接抽取出去放在其他地方进行另外保存即可?
业务背景:我们公司在香港仓的退货需要进口回来大陆仓,委托全球立达给我们做这个业务。 这个业务是通过返修的形式进来的,所以需要用我们一个公司抬头来做进口,货进到保税仓后需要交一个保证金给海关,后面我们可以用发到海外仓的备货来做出口核销,届时海关会把保证金退回给我们的,那么我们这个业务,财务需要考虑哪些点呢?
给人家开发票额度不够了,多长时间更新呢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仓库里包装物还有瓶子很多都是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假如税务部门检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解释啊
物业服务费已开具专票,已确认收入,对方对发票已认证,对方中途撤离,要求退物业费,账务能处理吗
老师,企业的实际挖制人(不是法人)入到公司100万,公司用这100万兑成汇票,再用汇票进货,有钱后再还实际控制人100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
老师,请看下经营范围如下餐饮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请问能开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吗
老师在第一二三季度都是30万元在第四季度是120万这时第四季度就要按1%缴纳所得税对吧
老师,牙科中心账务处理我先看哪个模块?
无票收入报税了,现金需要转入公账吗
企业试生产期间生产出来的产品收入,怎么处理,期间领用的料工费又怎么处理?
买进来,供应商开票给我是*有机化学原料*丙二醇,我卖出去用什么税收编码开给客户?能不能开*香料*丙二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