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成本费用利润和税费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老师好!有一笔业务我想请教一下怎么做分录,我们公司帮别家公司做业务代理,对方公司先打款有以下几笔步骤,怎么做分录才能清晰明了, 1.预收对方打给我们公司的进口增值税和关税3万 ,我们公司收到这笔钱的分录 2、我们公司会代付到海关把这笔钱,但是我们公司会先在银行融资一笔3万,然后再去付这笔钱,这个分录 3、我们公司会收到公司的一笔预付的货款,金额是20万, 4、实际我们采购东西的时候可能是22万 5.我们给对方开票的时候是实际货款22万加上对放付的关税增值税3万,共25万, 6我们还会来一个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金额是我们代理过程中的一些费用,2万,对方再会给我们付这笔钱2万, 老师这个分录怎么做呢?
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好,个体户一般做账吗?商贸类的
老师请问公司是农产品供应链,有的是免税的主要是送餐厅,送的早餐包子这些都没发票,就在早餐摊买的。那开票可以开吗,包子没进项
贸易型和生产型工贸一体的出口企业,在收汇时,入账汇率选哪个
货运公司的成本票一般有哪些
含13%增值税专票单价是37.5元,假如采购100吨,销售出去但是只能收回10%的税金,不含税单价是多少钱,怎么计算?
小规模公司是卖酒的,采购来的酒,入了库存,公司用来接待自用的部分是不是得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老师,同一股东两个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理由写借款合适还是写往来款?
刚开业,装修的费用五六万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使用c&f,成交方式报关,那发票金额是不是也应该跟报关金额一样?
定期定额那种就是公司需要建账吗?每月如何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