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确认投资收益不需要审计的。
老师,您好,公司拟做一项股权重组业务,母公司A持有子公司B及C100%股权,现因业务需要将母公司A持有的子公司C的股权划转至B公司名下。 我的问题是在BC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事务所财务审计的要求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特殊税务认定。 母公司A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B公司 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C公司在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贷:投资收益 以上两项金额差额 子公司B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 根据财税〔2014〕109 号第三条第一款“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及 2015 年第 40 号第五条第5款“交易双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说明(需附会计处理资料)”规定的所得或者投资收益和账务处理中的投资收益是否是一回事,是否影响公司特殊性税务处理认定。
老师您好,A公司本期转让了全资子公司56%的股权,剩余股权以权益法进行核算。A公司取得该子公司的方式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因支付对价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差额在以前年度确认资本公积1000万元。 A公司认为需将本次转让的56%股权所对应的560万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其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准则》第五十条——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请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支付对价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差额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股权时是否需转入投资收益?
9.【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有()A.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B.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C.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D.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10.【多选题】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1年)A.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B.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结转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C.成本法下,按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D.成本法下,按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11.【多选题】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下列事项中,投资企业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有A.对联营企业的投资B.对合营企业的投资C.对子公司的投资D.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得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这是对的吗?
A 公司2018年~2020年均未获取到被投资单位 B 公司的审计报告( A 公司规定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确认投资收益),因此 A 公司在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报表上均未确认与 B 公司相关的投资收益。(A公司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当时就是没办法拿到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 2022年 初A 公司获取到了 B 公司2018至2020年的审计报告,于是将与 B 公司有关的2018年至2020年3年的投资收益均计入到了2021年的账上,影响了2021年当年度的利润。请问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吗?还是说应该将2018-2020年3年的投资收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影响以前年度的损益而不是2021年当年的利润。 现在A公司觉得因为当时拿不到报表,无法准确确认计量投资收益,所以觉得将3年的投资收益全计入2021年是合理的,不违反会计法的。 老师,请问A公司做法违反会计法嘛,如果违反,违反的是哪一条呢
有这样的政策规定么?老师。为什么我们的审计机构确认我们母公司的参股单位投资收益要以参股单位审计后的利润确认我们的投资收益
好,是发生的时候你们就正常做账,计入投资收益。然后是母公司那边是审计公司审计。如果审计公司出审计报告,哪块有调整的母公司要是调整了子公司就跟着随着调整,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