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社保是当月缴当月,是扣2月发生的

3月份离职的,当时公司说上满半个月的班当月社保会正常给交,结果4月份发3月工资里面并没有扣社保,公司说已经在三月份扣了2个月的社保费用实际给交了,请问是这样吗
我们江苏常州的,社保局发通知,从23年1月份开始基数下限提升,从原先的4250变成了4494,,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原先的社保基数就是4250,那现在变成4494,我们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金额,工资是,比如说现在23年1月份发的是2022年12月的,那我2022年12月的社保,还是按原先的4250算的,那我做12月工资表的时候,还是按4250的社保基数代扣社保,只不过是,工资是1月份发的,工资表上的社保扣的明细和现在这个月份报2022年12月个税代扣的社保明细一样,都是按4250算的,等到做1月份工资表的时候,社保再按4494的算,2月份发1月份工资的时候,个税申报明细表,上面扣的社保也按4494的算,我理解的对吗?
请问一下老师,就是我公司有个员工只做到2月份 但是3月份买了保险,我在做工资表的时候是把3月的社保费也扣了的,请问我3月怎么做账
老师,比如我3月份报的是2月份的个税,我在做工资表的时候不是要扣那个社保吗,会计让我扣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但是社保不是应该减当月产生的,也就是2月份的吗,我们会计说理论上应该是这样,但是公司是不会让你有多余的社保费用不扣的,然后在做那个银行账的时候,2月份扣的社保费用我就不知道到底是2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还是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了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两天发通知说离职时要从工资里补扣社保差额合法吗?就是比如说,我是2017年2月份的工资是3月份发通知,然后我的社保是3月份交的,也就是说我2月份的工资里就扣了3月份的社保,以此类推,每个月都提前了一个月扣下月社保,当时最低个人扣款大概是344.5元吧,今年2023年如果离职的话社保个人交的是426.5元,说如果离职的话就要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把差额(426.5—344.5)扣出来,说社保基数不一样了,这么做合理吗?
合伙企业没有员工,可是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进行零申报个税吗,综合所的税的申报
老师好,想问一下,个税申报26.01-05月一直是一台电脑申报的并且是0申报。现到调动工作,换公司,到此公司申报个税时,明明是0申报,可提交申报时提示;扣除减除费用小于等于3万元,可实际填写的是6万,这是为什么呀
老师,我填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其中应付职工薪酬,4-6月工资没发放,己实际记入成本费用里,代员工个人缴纳的保险算不算实际发放?我要不填写在实际支付给员工这栏?
老师,如果6月没发票我计入管理费用了 但发票是7月开的 我该怎么办
税务出通知喊我们调23年的成本218万,要按10%补缴企业所得税,但是我们确实有245万的进项没取得,这个是要在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表里面调吗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24年收了款,现在已更正了申报,应该怎么记账(收入和结转成本)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进项和销项的价税合计数吗
老师 请教 个独 现在查账征收了 要注销 账上有货币资金 取出来要缴纳税款吗
一般纳税人开3%劳务票 如果报人工工资 只是抵扣所得税 增值税还是需要按3%全额缴纳 是吗
我们是报关企业,加征关税后开给客户的销售发票,现在申请了关税加征部分退回,所以之前开给客户的发票含进货值的关税部分开多了,操作方式是把之前的发票全部冲红冲开呢,还是按销售折让部分冲红?
因为3月份报的2月份的工资嘛,3月份的社保也已经产生了,可不可以把三月份的社保也加进去
我在代账公司,这个逻辑我理不明白,本来比如说我3月份报2月份的个税,2月份做个社保和医保的计提,然后在3月份做个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的分录就可以了对不
然后查的那个社保也是2月份的
因为当时算工资的时候,应发工资减去我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等于我的实发工资,然后去报的个税,然后后面不是要做一个缴纳社保的分录吗,我当时录进去的是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我在电子税务局查的话查的是2月份产生的社保费
老师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明白我的意思,我现在有点混
三月份的社保已经发生,你需要做缴纳社保的分录
在3月份做个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的分录就可以了
你的这个理解是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