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用于研发的是可以扣 可以,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研发人员的办公费作为税收减免项目
老师你好 ,请问研发人员的办公费可以加计扣除嘛?
老师,您好,研发人员用的办公电脑和家貝的折旧,可以加计扣除吗
老师,您好,研发部用的办公桌椅、电脑的折旧,可以加计扣除吗
研发人员用的办公桌椅折旧算研发费用并加计抵扣吗
研发人员的社保,公积金可以加计扣除吗?
老师,公司想要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老师,房东不愿意开租金发票给我们,然后公司去代开,那请问代开产生的个税及房产税的账务处理是?
老师,只能发三个图片,我等一下再给你发答案,答案部分(4)甲产品成本明细账,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最后一行,在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制造费用为什么两个都是零?
老师,您好!请教您 已知条件是:上期结转材料金额为 143690.70,本期领材料金额为 642768.53,完工产品材料金额 599170.30,在产品材料金额 187288.98。直接材料金额 108311.50,制造费用金额 73249.09,动力费用 32353.00。就想求出完工产品的分配率,或在产品的分配率来,从而分配出:工和费的金额。老师,请问公式如何写能指导一下吗?
以工单核算成本,但是我司跟我客户需求下工单,还有一个就是,生产线6月份还在做4、3月的工单。6月都还没有生产5月的工单,那我什么核算方法,比如我要核算5月成本,5月这都没有投入啊这怎么办呢
图片中营业收入384亿,营业税金及附加才3885万,那么营业税金的税率是多少?
老师,我要0申报,请帮我看看都怎么填
老师,请问哈尔滨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延期,可以在政务网上提交么
已经申请统计确认的进项税额能够撤销吗?
火锅底料厂的直接人工分配方法有哪些?制造费用有哪些
明给我发一下,税法那一条规定
您给我发一下,老师
稍等的。稍等的,我找一。稍等,我找一下发给给。稍等,我找一下发给您。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3)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3.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1)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7.其他事项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5)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6)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7)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8)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嗯嗯,研发人员的办公座椅,加计扣除,属于里面的那一条啊
没有看出来
这个不能加计扣除,我看错了。
嗯嗯,好的
不客气,祝您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