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
2017年9月3日,储户谢娜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以现金存入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0000元,存入时银行挂牌公告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为3.15%,该储户在存款时没有和银行约定办理到期自动转存。假设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率为5%,2018年期间,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81%。要求(1)编制该储户董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入的会计分录。(2)编制每月月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3)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3月3日来行办理到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4)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5月15日来行办理逾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老师您好,小规模纳税人20年收到另一个公司的投资分红,开具了收据,做了投资收益,请问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个分红是可以调减吗?谢谢
2017年9月3日,储户谢娜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以现金存入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0000元,存入时银行挂牌公告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为3.15%,该储户在存款时没有和银行约定办理到期自动转存。假设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率为5%,2018年期间,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81%。要求(1)编制该储户董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入的会计分录。(2)编制每月月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3)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3月3日来行办理到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4)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5月15日来行办理逾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017年9月3日,储户谢娜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以现金存入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0000元,存入时银行挂牌公告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为3.15%,该储户在存款时没有和银行约定办理到期自动转存。假设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率为5%,2018年期间,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81%。要求(1)编制该储户董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入的会计分录。(2)编制每月月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3)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3月3日来行办理到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4)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5月15日来行办理逾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017年9月3日,储户谢娜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以现金存入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10000元,存入时银行挂牌公告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利率为3.15%,该储户在存款时没有和银行约定办理到期自动转存假设对储蓄存款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2018年期间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81%要求:(1)编制该储户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入的会计分录(2)编制每月月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3)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3月3日来行办理到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4)假设该储户于2018年5月15日来行办理逾期支取,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老师,公司的固定资产,开了一张报废汽车的销售普票怎么做账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是合伙企业,二季度在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税时,每个月投资者减除费用5000带不出来,问过后,他在其他地方发工资已经享受了,所以不能重复享受,如果我们这边想享受这个政策有办法吗,是他那边下个月不扣5000,我们才可以享受吗?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经济补偿金都是管理费用-辞退福利出吗
老师,公司开报废汽车普票怎么做账
老师,人工成本我应该怎么核算,以下方式可以吗?生产日报表体现出订单数和完成数,具体人数和正班工时和加班工时,所以我按工时算的,还是按工资表一条的生产线员工工资总额去算?请老师指教,我是制造业 A订单数量是5000,投入数2476,产出出2460,不良品16个,正班工时是190个小时,加班工时是93个小时,我是拿基本工资小时9.72元*190个小时=1846.8元,平时加班工资14.57元*93=1355.01元,人工成本是=3201.81元吗(不包含全勤奖和年资奖和绩效和社保)
老师,个体户去年七月份申报的个税和增值税不一致,怎么更正?
公司有其他应收款,但都是没有发票,账务上怎么处理
公司付了几笔交通费报销款,其中一笔因卡号填错网银自动退回了,我把这几笔加总做一笔账里可以吗,摘要写支付交通费报销,付出去1000,退回200,直接借管理费用800 贷银行存款800
有没有规定时间呢。比如从注册公司到税务报道的时间有没有规定呢
老师,房产税按季度申报,是不是每次都是房产原值除以4,再乘以70%×1.2%
税费如何处理?
你好!这种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免税的。
什么条件才能免税,老师,可以发一下有关条文给我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