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个人提供无偿服务不需要交税的 不需要视同销售。

向其他单位,个体户,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视同销售,销项减进项。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视同销售,进项税全免。是这样理解的吗?
提供给个人消费者餐饮服务,取得销售收入,属于货物及劳务还是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1.单位或个体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麻烦老师解释下上面这两句话为啥视同销售
无偿捐赠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社会公众,服务事业,为什么不是免税,而是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有 A.单位向客户无偿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 B.单位向客户无偿提供运输服务 C单位向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 D单位向本单位无偿提供房层装饰服务 AB解析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249.者不动产”与“非营业活动”中的部分内容都可以披上无偿的外衣,“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向本单位员工”需要注意区分。选项C、D:属于非营业活动,不缴纳增值税 求解视同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与非营业行活动有关联吗答案解析前三行是什么意思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就是我说的这些都是免税???
你好,他不需要视同销售,他就不属于收入 不缴税
您说的是哪个
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管是用于公益事业还是非公益事业,都是一样的
能给我说的那些捋顺一下吗,很乱的☺️
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管是公益还是非公益的,都不需要交税 这个捋顺了吗?
嗯嗯这个知道了
企业的,如果是非公益性的需要视同销售,不免税, 公益性的可以免税
货物用于扶贫,疫情捐赠呢?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享受条件】 1.“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3.2019年第55号公告发布前(即2019年4月10日前),已征收入库的按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号)
疫情捐赠的免税政策早就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