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可以附条件的啊,只是说,附条件的,不产生票据法上面的效力,但是产生民法典上面的效力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中的权益结算中,市场条件、非可行权条件决定权益工具的价格,非市场条件决定权益共计的数量。在后续科目处理中只要满足费非市场条件就等于包住了管理费,然后管理费进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疑问就是这样做不就等于企业实际上未有支出、收入可是确认了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么? 2.那如果我直接把市场条件、非可行权条件定的很高,不就可以人为虚增这部分费用和所有者权益了么。
A向B买了一个东西,甲银行给A开汇票。B背书转让给C,并赋予条件C不得的转让给其他人。但是C附条件背书给D, D将汇票弄丢被乙捡到,乙伪造了D的签章并给了知情的E,E将汇票给了不知情的F 1.F对BD是否有追索权?为什么? 2.EF是否有票据权? 3.A能以B的货物不合约定为由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4.C为什么背书有效条件无效? 5.被背书人D为什么不得向原背书人B追索?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票据的背书转让中有提到“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我想问下:出票人以及背书人在进行背书的时候,记载的“不得转让”。这个是不是条件?如果不是,为什么不是?
4.甲受乙欺诈,开出一张以乙为收款人形式要件具备的汇票。乙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给丙。问:(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2)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有,对价(3)如果甲在出票时未写明出票日期,该汇票是否有效?无效,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4)如果乙在背书时未写明背书日期,其行为对票据有什么影响?没影响,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汇款有效,理由是:甲受乙欺诈,是可变更或撤消的民事行为,丙是他们之间善意取得第三人,所以,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4、甲受乙欺诈,开出一张以乙为收款人形式要件具备的汇票。乙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给丙。问:(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2)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有,对价(3)如果甲在出票时未写明出票日期,该汇票是否有效?无效,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4)如果乙在背书时未写明背书日期,其行为对票据有什么影响?没影响,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汇款有效,理由是:甲受乙欺诈,是可变更或撤消的民事行为,丙是他们之间善意取得第三人,所以,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老师用私卡报销,发工资也用私卡有什么风险
老师:这个真假的,核定征收
房产开票是13的税吗
前几年年汇算清缴时暂估没票的调增缴税了,账里暂估的这部分怎么做分录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将早餐用餐人数/2来核算,因为早餐10块,午餐20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1万账怎么做?
请问一下,未开票收入,上个月做了三千元的未开票收入,为了凑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这个️申报增值税,认证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正好,缴纳几元钱的销项税,就没有把上个月未开票收入低这个月开票金额,上个月的未开票收入我可以下个月低开票金额吗?
董孝彬老师在问个问题
你好,购进库存商品忘记入账且进项税额已经抵扣,我这边该怎么做分录
法人本人的车,租给公司使用需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