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不可以的,境外的亏损不得递减境内的
请教老师,我们劳务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遍布在我们母公司(施工总包)所属全国各地分公司项目部,通过考勤造工资表母公司专户代发,为了规避农民工财税风险,我们尝试过让包工头代开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公司但几乎没人去开,我公司百分之90的项目是外地项目,核定了个税,虽然外地个税问题应该是解决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项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项目2000个工人个税和2万个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没有解决,由于工人流动性大,也不知具体多少人有农保,加上本公司财务人力有限,如果全员扣缴农民工个税会计没有动力去做,或者搜集农保证明也搜不出,请教老师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约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务,那么我们在本地和外地的项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风险了。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老师您好!中国央企是海外工程的总包方,我们公司是海外项目的分包方,但是我们只是向海外派遣了项目部没有在当地国家注册机构,我们从国内采购材料在中国海关报关的时候海外收货单位的名称应该填写谁?是我们的海外项目部?还是我们的海外总包方中国央企?谢谢!
老师您好!中国央企是海外工程的总包方,我们公司是海外项目的分包方,但是我们只是向海外派遣了项目部没有在当地国家注册机构,我们从国内采购材料在中国海关报关的时候海外收货单位的名称应该填写谁?是我们的海外项目部?还是我们的海外总包方中国央企?谢谢!
老师您好!中国央企是海外工程的总包方,我们公司是海外项目的分包方,但是我们只是向海外派遣了项目部没有在当地国家注册机构,我们从国内采购材料在中国海关报关的时候海外收货单位的名称应该填写谁?是我们的海外项目部?还是我们的海外总包方中国央企?谢谢!
老师:装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做内账,2年前没收回来的货款,一直没建账,现在老板让建账,我做的是借:应收账款贷:利润分配等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因为不是今年的收入,不能记收入里,我这么做对吗?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做内账,期初银行有余额现新建账借:银行存款贷:未分配利润或者是实收资本行吗?不知道当时钱是怎么来的
老师,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为什么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交,没生产经营之前就不交房产税了吗
我的账面余额跟可用余额不一样,账面余额有2000多,可用余额是负20
有关应交税费的巩固题 作业本作业题 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初“应交税费”账户余额为零。当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材料一批,价款300000元,增值税39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该材料的计划成本32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将账面原值600000元、累计摊销60000的专利权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的价款550000元、增值税额33 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假定没有其他因素; (3)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价款600000元,增值税78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10%,该批商品的成本500000元;(4)月末计提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7%)和教育费附加(按3%)。 要求编制以上业务相关的所有会计分录。(金额单位:元)
老师,企业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交所得税为什么能抵境内的应纳税额呢,境外的都交给国外了,又不是交境内的哦
老师消费税什么时候用组成计税价格
老师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为什么是在背书人签章栏签章,持票人不是被背书人吗
某企业2X20年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购入甲材料6000千克,单价48元,乙材料 4000千克,单价98元,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未到,款项未付。 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上述购入的甲、乙材料的外地运杂费20000元,按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3.上述甲、乙材料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4.仓库发出材料,用途如下: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 1000千克,乙材料500千克;生产B产品领用甲材料 600千克,乙材料200千克;车间一般耗用领用甲材料 100千克。材料均为本期购入,按实际成本核算。 5.企业销售A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4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6.企业通过银行发放职工工资685000元。 7.企业分配本期职工工资,其中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 340000元,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6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8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50000元。8.企业按各自工资额的12%计提住房公积金,按18%计提社会保险。 9.企业通过银行支付A产品的广告费100000元。 10.企业计提应由本期负担的银行临时借款的利息 个 5800元。 11.企业计提本期固定资产折旧,其中车间设备折旧额2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折1旧6000元。 1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本期管理部门的办公用品费 4200元。 13.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 14.本期投产的A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 15.结转本期已销A产品成本3000000元。 16.将本期实现的各项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7.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8.假设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19.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20.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老师,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为什么不是行政罚款,而签发空头支票就是呢
老师,我们该海外项目部的账是国内公司在做并且记帐本位币是人民币,该海外分包所得算得上是境外经营所得吗??!!
他有没有单独的主体,只是一个项目是不?
我们向海外派遣的只是一个项目部而已并且这个项目部没有在当地国家进行任何机构注册
这样啊,那这样的话还是一个主体,是可以抵扣的
好的老师,假设海外是一个单独主体,则不但海外的盈利不能弥补境内的亏损,海外的亏损也不能抵减境内的盈利,我的理解对吗?谢谢
嗯嗯,理解的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