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能入外账,这不是发票,只是一个流水单据

老师:我现在发现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很多公司还是存在内外账的,也就有了内外账会计!开发票、抄税应该是外账会计负责(一般代账公司)。但公司为了省事、方便操作。直接让内账会计来开票、抄税。请问,这样的操作方式,内账会计该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老师,我最近在找工作,我发现,做内外账的公司好多。这家公司,2020年才成立的,是一家建筑公司,现任会计要离职。我约的明早去面试。请问,像这种内外账都做,并且由同一个会计做,这种风险大不大?
老师您好 我想请问下 那种开了票就走公账 没有票就私下走,这种只能内外两套帐吗 能不能做成一套呢 做成一套账就是真账,那这种私下走账也没法给税务局看账,一般这种小公司怎么做成一套账呢
老师,请问这种票在税务上可以作为费用票入账吗?
招聘➡招主办会计:有会计证,3-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的操作公司税务处理,会全盘账,转正后6300+社保,。 请问这种是要做内外账吧 我没有做过外账。但外账基本会了。这个我能做吗
老师,你好,前期财务把库存商品计串户了,现在要调整,摘要应该怎么写?
个税当月计提工资,下月申报个税吗?
不含税金额23811.6 原本是6%的发票 ,现在加三个点的税点,现在这张发票要开多少钱?
朴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找了一个帮我公司做装产品用的桶,又找了另一个委托加工公司生产产品并把产品装到桶里然后密封起来(桶不可回收,要随产品一起出售),这样下来产品就可以直接销售了。付给帮我公司做桶的费用、收回桶、付给委托加工公司费用、把桶给到委托加工公司,以及收回产品的分录该怎么做呢?
老师,我司广州的,如果跨区域事项报告填错了,可以直接作废吗
朴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找了一个帮我公司做装产品用的桶,又找了另一个委托加工公司生产产品并把产品装到桶里然后密封起来(桶不可回收,要随产品一起出售),这样产品就可以直接销售了。付给帮我公司做桶的费用、收回桶、付给委托加工公司费用、把桶给到委托加工公司,以及收回产品的分录该怎么做呢?
郭老师,去年新注册的公司,没有收入,对公户还没开,有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开,应该让客户什么时候去开
麻烦问下老师,一个贸易公司注册了两个公司一个个体一个一般纳税人,我看之前的会计把大部分人社保工资都做在了不开票的个体上,有啥风险没
请问个体经营户年度汇算申报法人工资怎么填写,之前每个月都没有申报过法人工资
请问老师,2018年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要在什么时间交足?
什么样子的可以入外账
您好,一般发票上面有发票专用章,有发票字样的
发票有啊!这是支付的凭条啊,不能一起入账吗?
只有发票没有支付凭证属于合规吗?
您好,那放在一起作为附件太完美了呀,代账可能理解错了,以为没有发票,只有这个
老师,关于公司内部的管理费用,没有办法开具发票之类的,我们提供了自制和够买东西时商家给这点收据,外账也不肯给去账,这种情况怎么办?
您好,没发票确实不能做账的,但零星支出符合以下要求的可以的,我把政策写好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境内支付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个人交易满足,小额零星”条件的可以不需要发票。对于“小额零星”的标准,规定只明确了“小额”是指金额低于增值税起征点(500元/次) , 但是对于“零星”的标准却没有界定,因此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的交易是否能认定为“零星”是存在风险的。有税务稽查案例表明,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以下个人交易,持续交易一段时间的,税务稽查认定已经不属于“零星”交易而是“持续”交易,需要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