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总部机构可以在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分摊。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你好,老师请问,对于分机号和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需要把分机构的收入,成本转入总机构吗?
你好,老师请问,对于分机号和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需要把分机构的收入,成本转入总机构吗?
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一起汇算清缴 在填表的时候分支机构的数据一起加到总机构吗? 如分支机构收入20总机构收入也是20 请问汇算清缴收入写40对吗?
老师,请问我的分支机构现在缴纳了所得税,到时总部机构还可以再分摊吗
老师,请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预缴的所得税,如果总机构有亏损的话,是否可以分摊分支机构所预缴的所得税
老师意思就是这个季度我按利润总额预缴了所得税,如果总机构亏损的的,到时总机构还是可以分摊我预缴的这部分所得税的是这意思吗?
统付盈亏的就可以
如果是自负盈亏的呢,那就是不能分摊是吗?
同学你好 对的 自负盈亏不能分摊
年底汇算清缴也不能汇总核算的是吗?也就是各算各的,各交各的?
对的 是这样的哦 各自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