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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的分支机构现在缴纳了所得税,到时总部机构还可以再分摊吗

2023-10-16 12: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16 12:01

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总部机构可以在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分摊。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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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823 追问 2023-10-16 12:06

老师意思就是这个季度我按利润总额预缴了所得税,如果总机构亏损的的,到时总机构还是可以分摊我预缴的这部分所得税的是这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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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6 12:10

统付盈亏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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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823 追问 2023-10-16 13:32

如果是自负盈亏的呢,那就是不能分摊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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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6 13:34

同学你好 对的 自负盈亏不能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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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823 追问 2023-10-16 13:39

年底汇算清缴也不能汇总核算的是吗?也就是各算各的,各交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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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6 13:41

对的 是这样的哦 各自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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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总部机构可以在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分摊。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每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023-10-16
同学,你好 如果合并申报,那是可以的
2023-10-24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哦
2021-04-19
你好,所得税是法人,纳税就是亏损,可以合并到总公司进行弥补,分公司实际摊销的就是总的所得税的一半。
2023-10-16
总分机构,分支机构可以自行缴纳增值税,但是不能自行缴纳所得税。对
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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