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吗?
确定收入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有什么关系
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和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是一样吗??
会计上确认收入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什么关联?有可能会计上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吗
电梯公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时间,收入确认时间?
会计上确认收入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收入时间情景有哪些
1:收到A材料商发票366500给B公司 2:B总公司需开票给C公司366500 除非市场行情变化、产品更新换代、清理库存等原因材料以进价销售,这种平进平出在税务上是被认可的,但需要提供材料佐证 若无正当理由,否则查到了会被认为存在人为调整价格以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或虚开发票 为规避税务风险,所以此次开票加价15%,366500(1+15%)=421475 加价部分54975增加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需要 由于多收到54975的进项发票,就会相应的少交增值税附加费 所以此次加价15%并没有额外增加税收成本,只额外交一个印花税,大概105元。请问这105是怎么算出来的
一个员工 在公司交着社保 但是没从公司发工资,这种情况,他名下的个体户可以给公司开发票吗?
一些费用调整到以前年度损益后需要调整去年的报表吗还有今年年初的报表数据
去年暂估入账的费用,今年汇算清缴结束了发票还没有来,需要调整吗?有合理的理由,因为费用金额有争议
外经证 一般纳税人一般征收、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预缴企业所得税都是千二吗?
老师。我们是劳务公司,把部分劳务分包给了两个包工头,由他们成立的公司给我们开劳务费发票,我们再开给分包方。现在总包把所有工资都走农民工专户代发了,包括我们两个包工头班组的部分。这样可以吗?
去年10,11月,12月的外销挪到了今年确认收入,怎么办
企业特殊租赁业务中,售后租回交易中,如果资产转让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应按照销售价款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处置损益,判断是否正确?理由?
A公司收到一笔款(其他业务收入),7800元,,也是开了票的,跟那边也签了合同,,如果算税后利润,该怎么算
老师,我们去年3月5号签了一份合同,总共10万,到现在为止给了对方8万了,和对方要发票对方一直以款项没有全部转过来拒绝,说等10万块钱全部转过来就给开发票,如果我们转完对方开了发票是不是也是算去年的发票,过了5月31号是不是就不能用了
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收入确认时间分不清楚
你好 1、《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4、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5、(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6、(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7、(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8、(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9、(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10、(七)纳税人发生本章第一节一“征税范围”中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第③至第⑧项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11、(八)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2、上述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明确了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对“当期销项税额”时间的限定,是增值税计税和征收管理中重要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按照不同的方式,确认时间不同,具体如下: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 2、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发出商品时确认 3、商埋判旦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1)一般: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 (2)安装程弯扰序比较简单的:发出商品时确认 4、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6、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